施工现场不扰民措施
1.晚上十点至早上6点,原则上停止一切建筑施工活动,特别是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以免影响周围单位、居民的休息。如需要在超过规定时间外施工应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水、废气等有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不可随意倾倒、排放。
3.施工现场车辆进出施工现场,要避开每日上、下班(学)时段,不要造成施工现场周围交通不畅或发生混乱。
4.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要清洗干净,方可进出现场,运送散装材料的车辆要有防止散落、飘出的措施防止污染周围地面。
5.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应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最大程度的控制减少噪声,减少扰民。
6.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周围环境地面及空气污染,应及时组织施工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清理、整改。
7.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路人施工可能对齐其造成的影响。
8.教育好工人要遵纪守法,严禁施工人员骚扰附近单位、居民。
9.施工现场要设置施工投诉电话,虚心接受他人批评意见。
10.要经常与当地单位、居委会保持联系、交流情况,经常征求其意见,及时消除施工给其带来的扰民隐患,切实做好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不扰民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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