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外出学习、汇报制度
新密市白寨镇中心小学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外出学习的效果,特建立白寨镇中心小学教师外出学习汇报制度。
一、凡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文件由分管业务副校长批示并向考勤主管领导请假方可离校,郑州市以外须经校长批准同意。
二、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所任课程教学必须协调教导处由自己调好课,学校不予安排。一周以上由学校安排代课。
三、外出听课、上课、评优课由教导处安排,参加学术活动、新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由教导处安排,参加干部岗位培训由校长室安排,外出之前都必须到有关处室协调好工作。
四、教研组长、教师参加市级学科活动,须认真记录,返校后及时向教导处汇报,并在教研组内认真传达落实。
五、凡外出学习、培训(学历培训除外)到新密市以外地区的,回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向全校老师上“翻版课”或作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荐一人上课或主讲,具体时间由教导处决定。
六、在外学习、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不缺席,认真学习,整理好外出学习笔记,回校后将笔记交教导处检查、存档。
七、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翻版课”或讲座,学习笔记交教导处检查,并到副校长室登记后,由校长签字办理报销手续。
《教师外出学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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