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期间门卫值班、巡查重点要求
一、门卫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地做好值勤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不许参与各种娱乐活动,不许干私活、睡觉。
二、门卫值班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坚持原则,履行职责,来访人员、机动车辆的登记,联系工作的要出示身份证或介绍信,并填会客单。
三、物资器材出厂一律凭出门证、提货单、发票,经门卫检查核对相符后才能出厂。发现可疑物资应进行盘问及时报告。
四、担负昼夜巡逻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夜间巡逻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睡觉,每次巡查情况应记录在案。
六、值班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请他人代替值班。
七、对值班不负责任、擅离职守的人员予以处理,出现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其所在部门领导的责任。
八、休假期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手机须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门卫值班室要备有本部门及相关业务单位的紧急联系电话。
2011年9月29日
《节假日期间门卫值班巡查重点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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