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所有人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名下所属校车的驾驶员,保证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否则绝不驾驶校车。
二、本人名下所属车辆在未依法取得校车许可标牌之前,保证不从事任何接送学生的业务及行为。
三、当事人如办理新入户校车注册登记,请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河南省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避免随后出现需要申请校车标牌许可时无法办理的情形。
如发现本人及其所属校车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以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违法行为,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承诺人(单位/法人):
车辆所有人:
《校车所有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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