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柳乡“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的邻里关系。通过和睦家庭、和谐院子的建立,促进和谐发放、文明发放建设。
二、目的意义:
“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乡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推荐方式:
1、各村组推荐辖区优秀婆婆、优秀儿媳各1名。
2、群众也可根据所掌握了解的情况,推荐符合发放乡“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条件的人选。
四、推荐要求:
1、各村将候选人感人事迹的书面材料报送乡评选活动组委会。
2、群众可写好材料直接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
五、公示:
评审委员会根据被推荐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好媳妇、好婆婆”候选人名单,在乡上及各村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群众如对候选人参选资格存有异议,组委会将协同村上进行核实。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将处理意见向公众公布。
六、投票:
由评审委员会委员、村民代表的投票确定最终人选。
七、表彰:
乡党委将对评选出的“好媳妇”“好婆婆”进行表彰。
《好媳妇好婆婆评选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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