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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指导广场舞

发布时间:2020-03-01 19:12:3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温州大妈的广场舞——作文训练

一、训练目标:

1、强化关注身边生活的意识,培养关注身边生活的习惯。

2、训练高中生应该有理性的思维、辩证思维,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我们不是写作文,是在发出自己的声音,是在参与社会生活,学习管理,解决问题。

4、训练叙述、议论的能力。

二、充分查阅新材料

在网上充分搜索温州大妈广场舞的新闻材料,延伸到其它地方广场舞的相关材料。

三、从解决问题出发进行思考

1、大妈们的行为对不对?

2、大妈们是你的亲人你怎么看待?怎样处理才妥当?训斥?强行赶走?若是批评大妈们,该用怎样的语气?

3、高音炮对待妥不妥?还有以粪蛋、藏獒、猎枪对待的方式,可以吗?

3、广场舞仅仅在温州吗?广场舞的矛盾仅仅温州才有吗?

4、问题如何解决?

四、拟个好标题(有怎么的看法和解决的方法,就有怎样的标题——思想决定标题)

1、批评大妈们的角度:与文明共舞、请与公德共舞、文明的舞蹈与不文明的行为、要舞出精彩、雅事要有雅量

2、批评处理方式的角度:高音炮轰击广场舞、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3、从双方的角度:别让开心变闹心、舞出和谐、广场应该是文明的舞台

五、编个写作提纲

1、叙述基本事实(必要而简洁,为下文铺垫)

2、拓展开来,说明问题的普遍性(必要而简洁,为下文铺垫)

3、分析双方对错(重点)

4、找到解决途径(重点)

六、材料的处理

1、忠于事实,引用不要走样。

2、叙述要简洁,要立足于主题。

3、既要有主体材料,又要有拓展材料。

附有关新闻材料

居民买高音炮还击广场舞 大妈被警告声逼退

2014-04-01 20:00:06

来源: 浙江卫视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立即停止违法行为!”3月29日下午,在一阵急促的警报声后,温州市区松台广场上空不断地回荡着这句话。在多次交涉无果后,温州市区新国光商住广场的住户们下了血本。他们花26万元买来“高音炮”,和广场舞音乐同时播放。

泼粪、鸣枪、放藏獒„„为了对抗广场舞,各地奇招频出。在多次交涉无果后,温州市区新国光商住广场的住户们下了血本。他们花26万元买来“高音炮”,和广场舞音乐同时播放。住户们说,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3月31日新华网) 夏日的夜晚,广场舞是一道亮丽风景,却也给部分人带来了烦恼。广场舞近年来已经十分流行,不管是公园还是小区内广场,都有人群在尽情的舞动着自己的身子,打发时间又锻炼了身体,只是因为音乐声音太大,对于想休息的人来说俨然成为了噪音。这样扰民的广场舞是否真的变了味?其实由于这样的对立而引起的矛盾争执屡见不鲜。

在舞者看来,广场舞可以愉悦身心、强身健体;在投诉的小区居民看来,广场舞音乐声音大,影响休息。广场舞变成了扰民舞,引发矛盾连连。其实,跳舞与居民安居本不该是对立的关系,居民有跳舞健身的权利,附近的住户也有享受安静的权利,如何能让双方和谐共处呢?这看似是个小问题,却也是一道民生难题。如何对喜欢锻炼和追求安静的人群的不同诉求做出回应,作为城市的管理者,社区居委会和市政管理部门应切实承担起责任,寻找能两全其美的解决途径。

笔者认为,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实际上是一个是否尊重他人权益及公共利益的问题。长期的噪音干扰,无疑侵犯了一些小区居民的休息权。这看似是个不

大的问题,但如果居民的合法权益长期被忽视、被侵犯,最后的后果就可能很严重。应当认识到,一部分居民每天欢乐的几个小时,不应同时成为其他人的煎熬时间。发生在居民区的生活噪音污染,关系到居民生活的质量,关系到邻里关系的和谐,绝不是小问题。因此,不得不说,广场舞已经成为了城市隐患,需要引起城市管理者足够注意。

平衡居民健身权和免受干扰权,首先需要给群众提供更为便利的活动场所,远离住宅区。另一方面,也应该在时间、设备等细节上进行更为严格的限制。对于违反限制,挑战其他居民生活底线的行为,更应该严格执法。让居民无须违法就能获得健身权,让居民无须用法外手段就能获取法定权利,这才是各地政府管理职能应有之义。

媒体:广场舞大妈与居民冲突是陌生人社会产物

在中国的社会空间中,原本已经“退”下来,看起来对社会走向不会产生影响的大妈们,在聚集于广场跳“广场舞”后,突然变成了一种不可忽视的存在。

她们因为在广场上制造噪音,频频地与那些休息权、正常居住权受到严重干扰的居民产生冲突。这一冲突似乎无解。

最近的一个冲突,是她们被温州鹿城区一小区业主用价值26万元的高音炮击退。这一事件引起了浙江省委主要领导的关注,批评当地政府部门不作为,随后,当地政府部门迅速行动,高音炮被拆除,并决定今后对群体性聚集广场活动要进行细腻化管理,使用场地实行登记制。

那些跳广场舞的大妈会到哪儿去,什么时候又在广场上跳起来?不得而知。但是,这种局面能够维持很久吗?

“广场舞大妈”和居民的冲突,是中国在“城镇化”背景下全面迈入陌生人社会后,因缺乏契约精神,对公共空间划分的权利之争。它隐喻着群体的分裂,以及社会心理的密码。

“大妈”、“大爷”们,是不会退出社会舞台的。

熟人社会

母亲在广州住一段时间总要回老家看看,也住上一段时间。回老家之后,她每天早上和晚上仍坚持跳舞。在农村老家,像母亲这样因为子女在外工作而去城市里生活过的老人家也

不少。在她们的带动下,慢慢也形成一定的规模和风气。据母亲说,在老家跳舞的那段时间,从来就不会有人投诉她们噪音太大扰民。

母亲的潜台词是,城市里的人太自私,不大懂得尊重老人家。这也难怪,在老家去跳舞的,哪个不是自己的父母或长辈,有谁好意思或有胆量开口去批评老人家跳舞噪音扰民?更何况,对大家来说,他们的好奇,恐怕会让他们忘记了,原来这些音乐会对他们是一种困扰。

我专门留意她们跳舞的地方,相对来说,农村有许多空旷的地方,不像城市一样,寸土寸金,到处都是密集的建筑。她们相对比较分散,大都是以宗族、姻亲等为纽带而形成的小团体,不像在城市里,所有的都集中在某个广场上。为了抵抗相互之间的干扰,她们需要把音量调得更高。而且,农村没有什么高层建筑,不存在声音到了空中被放大而造成扰民的问题。

如果有农村生活,特别是潮汕相对比较传统的农村生活的经验都知道,别说是广场舞音乐是否会噪音扰民,即便是春节期间从除夕夜到元宵夜通宵达旦的放鞭炮声,也从来不会有人因为忍受不了去投诉或交涉。

与城市市民相比,农村的村民是否因为权利意识迟钝,而对这些看似“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事情熟视无睹?举一个例子,如果农村哪位年轻人半夜喝醉酒或者心血来潮,把家里的音响开得大声一点,那是肯定会引来邻居们的叱喝的。

对生活在农村的村民来说,春节是喜庆的时间,包括平时喜丧事拜祭神明等,鸣放鞭炮已经成为习惯,这是他们的生活方式。对这种世代传承下来的生活方式的认同,实际上就是村民对世俗传统生活方式下乡村秩序的认同,在这种秩序下,彼此相安无事。

尽管表面上,跳广场舞对农村来说是新鲜事,但对于它的接纳和容忍,同样来源于传统与习惯。无论早上或夜晚,这些都是非休息时间,在他们的内心,未必会认为这构成了对自身权益的侵犯。

实际上,讨论是否该制止广场舞的噪音污染问题,对农村村民来说,也许太过奢侈。老家房子的对面,在某个时候,建了一家做废旧塑料的作坊,机器发出震耳欲聋的噪音。一开始的时候,我向家里人抱怨,说为何不去跟他们说让他们想办法把机器的噪音弄得小声一点,家里人笑着回答我说,这里所有的家庭作坊都是这样,人家要赚钱,怎么好意思去阻止人家?所以,只要作坊的机器一开,家里人就会把门窗关了。当然,这些作坊一般情况下,到了晚上睡觉的时间,他们就会把机器关掉,大家维持着这种微妙的默契。

并不是说,城市里就一定缺乏这样的传统与习惯。在城市的小区里,许多物管公司对小区业主装修在时间上就有规定,比如周六周日若要装修,不让钻孔,平时的时候,若是需要砸墙钻孔等也不能安排在午休的时间,所有的这些,都是来源于习惯认知的结果。

陌生人社区

只是,现实中,大家会发现,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许多人并不是那么容易沟通。

因为职业的关系,笔者经常能收到广州一些市民的投诉。说实话,我是挺害怕收到这一类投诉的,因为当市民需要向我求助时,不难想象他们内心的无助和病急乱投医。一般情况

下,在收到这些反映冤屈、怨气等时,我都不敢给予回应,因为我实在想不出我究竟能帮他们什么。我内心残忍认为,不给予希望,他们也许不至于更绝望。

有一次,有一位住在广州大元帅府边上的市民在微博上给我发私信反映,晚上大元帅府广场的音响太吵,影响将要参加高考的孩子的学习,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无效,恳请我关注一下。

一开始,我想她是否因为太过紧张孩子的高考而反应过度了,毕竟想想现在高考一来,如临大敌,似乎要给孩子们一个真空无声的环境,孩子们才能全神贯注去应对高考。于是,我问她,是否有去跟跳舞的沟通过,协商一下让她们把音响音量调低一点?她回答说,连自己小区楼下的老年人音响声音大,她去沟通都被骂回来,大元帅府广场上跳舞的人根本对她不理不睬。而她坚定认为,这些人就是因为给街道的人交了“保护费”,所以才敢这么嚣张,而街道就是因为收了钱,才对她的投诉不闻不问。

我问她,认为街道收黑钱,可有证据?她说没有,是别人告诉她的,说你们可派记者去暗访。其实,类似的争议,偶尔会见诸报端或上电视台,大家都能想象得到大概是怎样的情景。

她后来跟我说,希望通过报道,解决这个问题,更希望政府能够立法规范这个问题。这位市民的“公民意识”倒是挺强,当时我也没有详细跟她沟通我的想法。我只是告诉她,这事未必一定要政府立法来解决,而且实际上,关于噪音方面的规范,政府从来就不缺少这方面的立法。但是实际情况如何,大家都有目共睹,噪音扰民不独广场舞,以公共利益名义但情况更恶劣的噪音扰民,比比皆是。

我说,你要不还是尝试去跟她们诚恳地商议一下,让她们尽量把声音调低,如果实在不行,在孩子需要复习的时候,你就把家里的门窗关一下,要还是觉得声音吵的话,就花点钱去换个隔音玻璃,也许问题就解决了,这样也不会影响到孩子的高考。

兴许是对我的回答不满意,这位市民就不再回我的话。也许在她会本能地觉得,凭什么要我多花上千块钱去装隔音玻璃,而不是让对方把声音调低或者直接让执法部门把她们从广场上赶走?

说实话,局面是比较令人担忧的。大妈们认为自己很委屈,市民业主对开发商半夜施工、高架桥24小时汽车呼啸忍气吞声,而对他们动辄泼粪放藏獒;市民业主则认为大妈们不可理喻无法协商沟通,甚至有舆论认为跳广场舞来源于特定的历史经历,代表了一种畸形的审美。在整体上,我们看到的是,市民之间不仅没有多少沟通协商的意愿,更是在事实上丧失了沟通协商的能力。

缺乏了这一能力,又能怎样呢?大家都把希望寄托在权力身上。

于是,人们对权力的依附前所未有地加强:老太太们认为官大一级压死人,市民则认为,需要通过政府立法规范。在绝望之中,市民认为只有求助于权力,不被噪音伤害的权益才能得到保障。在这个过程中,一个陌生人社会能够得以和谐,所要求有的同情性理解、契约精神、社区自治消失了。

于是,在权力“不在场”的时候,“以暴易暴”的故事再三上演。

本文来自《南风窗》2014年第8期(2014年4月9日出版),作者:苏少鑫

西安今年立法管城市噪音 “广场舞扰民”或将缓解

发布时间: 2014-04-02

广场舞扰民、施工噪音扰民,由谁管?怎么管?如何罚?这些有望今年以立法的形式在西安市确定下来。

有了地方法规不再需要“高音炮”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昨日召开西安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明确将在今年修改、制定、修订5项地方法规。其中包括由西安市环保局起草、西安市政府提案的《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会议要求这项地方法规今年8月提请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前几天新闻才爆出,温州一群业主因为受不了广场舞的噪声污染,集资20多万购买‘高音炮’,‘对抗’广场舞爱好者。现实中,这样的案例不少。新闻说,那个小区的房价因广场舞的噪音污染下跌,影响严重程度可想而知。”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会彬在会上说,如果有地方法规进行约束,业主就不必采取这样极端的方式保护自身权益了。

西安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也在会上表示,噪声已经成为环境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的现状是多头管理、都不好管,而且缺乏有力明确的执法、处罚依据。如果能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将由谁管、怎么管,违反了怎么罚都确定下来,就可以在噪音污染治理方面起到决定性作用,还市民清静。

已有一项地方法规获通过

除制定防治噪音污染的地方法规,还有四项地方法规的立法计划也明确要在今年完成起草、提案、审议。两部正在制定的地方法规《西安市税收保障条例》和《西安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分别将于本月与6月提请审议。

修订后的《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已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并已在3月27日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西安市三环路内禁止利用建筑物屋顶设置户外广告;利用建筑物、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不得妨碍相邻权人的通风、采光、通行等合法权益。以后居民小区被对面大楼灯光照成“血色”的情况将明确该管,并有法可依、可罚。

正在修改的《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也将在本月提请审议。

小区广场上,一群人正在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却突然被从天而降的粪便泼了个满头满身。记者调查后得知,原来是楼上的住户不堪噪音的长期干扰,加上多次交涉无果,最终在前晚采取此举泄愤。

露天舞场遭到高楼泼粪

事发汉口中央嘉园小区。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时,几名保洁人员正在2号和3号楼间的小广场上清理污秽。

55岁的熊桃元女士是小区的住户,也是广场舞的领舞。她和其他20多名老姐妹每天晚上都在这里跳舞,已经有2个多月时间了。

前晚7点30分,熊女士等人按惯例来到广场跳舞。还没跳到半个小时,众人突然感到有东西从临近的2号楼上飘洒下来,不少人都被撒了个满头满身。等到反应过来,众人发现,泼下的竟然是大便!

“真是把我们气死了,哪儿还有心情跳舞。”事发后,不幸“中招”者只得回家洗澡更衣。还有人气急之下,不仅对着楼上大声叫骂,还索性将播放器音量开到最大,对着2栋楼大放特放起来。直到晚上9点,在物业人员的调解下,众人才逐渐散去。

昨天上午,熊女士找到小区物业,要求对方找出“肇事者”,给她们一个说法。

双方矛盾由来已久

在采访中,熊女士向记者坦言,她们与2号楼业主们的矛盾已经持续了1个多月。由于嫌她们噪音扰民,楼上住户曾投掷过硬币、碎石,双方还发生过口角,但用大粪作“武器”还是第一次。

2号楼的住户们曾提出,楼下的噪音不仅影响休息,还严重干扰了孩子的学习,因此希望大家转移到小区外的空地上活动,或者在跳舞时不要开音乐。

对于此要求,熊女士等人并不接受。“我们都是老年人,就想一块热闹一下,也能锻炼身体。如果不让放音乐,跳着还有什么意思。”而说到转移地点,熊女士也连连摇头:“外面又是人又是车,哪里有小区里环境好。我们也是业主,凭什么不能在这里活动?”

熊女士同时承认,她们之前的音量确实有点大,但已经在物业人员的提醒下调小了。“我们的活动都不会持续到特别晚。如果实在是嫌吵,可以让孩子换个房间学习,或者自己装个隔音玻璃嘛。”

物业公司两头为难

说起此事,物业公司的孙经理一肚子苦水。他告诉记者,从自己任职以来,已经接到过近20起2号楼住户对噪音的投诉。物业方面一直在从中进行协调,还在小区里张贴过“温馨提示”,但却收效甚微。

孙经理告诉记者,2号楼上共有72户业主,主要投诉都集中在广场一侧的中低层。他也曾在放音乐时进行过实地查看,“一直到12楼都能听见声音”。

“如果用仪器来测,不一定能达到噪音的级别,但肯定是对部分住户有干扰。”孙经理还提到,2栋有两户住户由于不堪其扰,已经在前不久搬离。“一家住着两个老人,一家有

孕妇。”

孙经理表示,物业公司属于服务单位,并不具备执法权。由于无法劝服熊女士等人,物业公司只能经常安排保安人员现场值守,一方面提醒熊女士等人注意音量,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矛盾激化。

“两边都是业主,我们夹在中间也很为难。”孙经理无奈地表示,目前他们已经请顺道社区的工作人员参与调解此事。(以上文章来源:网易)

吐槽:我也深受其苦!我只想对大妈们说:自娱自乐强身健体本值得提倡,但是你们在小区楼下一早一晚“高调演出”,实在是扰民不浅,害得我们在家看电视还得跟你们较劲把声音开到最大。晚上还好一点,大清早扰人清梦就太可恶了。小区是大家居住的 ,你们要跳舞干嘛不去公园?

尊老是中华传统美德,但是对那群每天在小区跳舞大声扰民的老太婆,我送你们八个大字:为! 老 ! 不 ! 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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