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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南4

发布时间:2020-03-02 10:40:2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技术指南

(四)

(车站、机场部分)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和制度

1、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查资料)

2、有爱国卫生管理制度和责任分工,积极组织广大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有活动记录。(查资料)

3、负责对站(场)辖区内的食品和公共场所经营服务业户实行统一管理,全面安排、落实国家卫生城市达标工作任务。(查资料、现场)

4、单位卫生工作统一纳入社区管理,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城市工作。

二、健康教育

1、设立固定的宣传橱窗,结合环境特点和公众需求宣传健康知识,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应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

(1)有固定的3平方米以上的健康教育专栏,其中有控烟和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内容,并做到每2月更换1次。(查看宣传专栏底稿及图片等资料)。

(2)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和健康教育内容。(查看现场)

2、坚持开展控烟工作,有禁止吸烟标志,无烟草广告。 (1)无烟草广告或变相烟草广告。(查看现场) (2)交通工具、候车室有醒目、足量、固定、统一的禁烟标志,控烟制度置于醒目处,有专人管理。履行劝阻职责,对职工和顾客经常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知识,做到单位无吸烟者及烟具、烟蒂、烟灰。(查资料和现场)

(3)设立吸烟室,有明显的非临时性的“吸烟室”字样,室内设有良好的通风排烟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设有座位,摆放盛水的烟灰缸,有“吸烟有害健康”等的警示。

三、环境卫生

1、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无违章建筑。禁止饲养禽畜和宠物。各种车辆停放整齐。

(1)卫生标准要达到“五无、五净、一见底”。“五无”即无建筑垃圾,无污水、积水,无碎石和泥沙,无废纸、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无痰迹。“五净”即墙根净、树根电线根净、花坑植树坑绿地净、路沿侧石根净、下水道口净。“一见底”即整个路面无尘土,见底色。

(2)“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落实。单位道路、院落、绿地有专人负责保洁,无杂草杂物,无污迹、痰迹,无污水、积水,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无废弃物;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化管理,收集及时,日产日清,无乱倒垃圾现象;庭院绿化美化,环境整洁,树木花草无缺株、枯死、攀折、践踏现象,绿化设施无破坏,绿地无被占用和种植农作物,绿化带无垃圾和污物;沿街建筑物立面整洁、玻璃明亮、门窗洁净,门面招牌和建筑物的夜景灯光要按要求设置,按规定时间启闭灯光,及时粉刷、清洗建筑物和非法广告,无乱贴、乱画现象,门窗无破损。(查现场)

(3)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即:采用节能、环保、防异味的设施、设备和技术;设置残疾人或行动不便者使用的无障碍设施;采用防滑、防渗、耐腐蚀、易清洗的建筑装修材料;安装照明、通风设备以及防蝇、防鼠设施;设置直通室外的单独出入口和管理间;设置粪便排放无害化设施或直接排入污水管道;独立式公共厕所外墙3米以内空地设计为绿化用地;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设置应明确易找,并设立明显的标志或指示牌。卫生质量标志要达到“六洁”、“四无”。“六洁”即门窗、地面、墙壁洁,蹬台、蹲位、隔断洁,尿池、便槽、粪道洁,厕内附属设施整洁,工具间、管理间整洁,周边整洁。“四无”即无尿碱、无异味、无蝇蛆、无蜘蛛网。厕所设施完整无损,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查现场)

(4)站(场)内无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停放整齐,无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现象。(查现场)

(5)禁止站(场)内饲养禽畜和宠物。(查现场)

2、站(场)内商场、饭店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入室经营。 (1)商场、饭店等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经营符合要求,无乱设摊点现象。(查现场)

(2)商场、饭店等有有效证照,各项设施、用具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经体检、培训合格后上岗,掌握相关卫生知识,个人卫生良好。(查证照、培训记录及现场询问)

四、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

1、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甲型、戊型)、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调离率达100%;从业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要求;经营场所室内环境整洁,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设备齐全,制度落实,通风设施运转正常,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1)证照有效、齐全,张挂上墙,亮证经营;有2011年以来的公共场所卫生指标质量监测报告,各项卫生指标合格。(查证照、资料)

(2)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要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上岗。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工作服整洁,熟悉相关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能严格按照相关卫生要求,进行规范操作。(查证件、培训资料、人员工资名册及现场)

(3)凡患有“五病”(伤寒、痢疾、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甲型、戊型)、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调离率达100%。(查资料)

(4)旅馆、美容美发、文化娱乐、浴室及游泳等公共卫生场所设有与经营性质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通风及防鼠、防蝇等卫生设施,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查资料和现场)

2、小旅馆、小美容美(理)发店、小歌舞厅、小浴室、小网吧的卫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四害防制等)和各项卫生指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自备供水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测资料齐全,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自备供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有自备水源的单位应有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熟悉卫生知识。(查资料)

(2)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查资料)

(3)有2011年以来区卫生监督所对自备供水设施进行监督管理的要求和检查记录。(查资料)

(4)2011年以来,区疾预控中心按规定对自备供水进行监测,各监测点的监测资料齐全。(查资料)

4、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管理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不少于2次/年),每次有常规检测指标的卫生监测报告,各项水质指标符合GB5749-2006标准要求。供水设施符合GB17501-1997规范要求,资料齐全规范。(查资料)

(1)有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定。(查资料) (2)应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管理组织,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查资料)

(3)每年二次对供水水箱进行一次清洗、消毒,有水箱清洗、消毒、检验的记录。(查资料和现场)

(4)水箱内壁光滑,无青苔、淤泥、杂物,有消毒药物浮球。(查现场)

(5)二次供水设施完备,有锁有盖,溢水管出口有防护网罩,排水管不与下水道直接相连。(查现场)

(6)供水管理人员、水箱清洗人员有健康证明,熟悉卫生知识。(查证照,询问从业人员)

(7)有2011年以来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监督管理的要求和检查记录。(查资料)

(8)有2011年以来区疾控中心按规定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抽样监的资料齐全。(查资料)

五、食品安全

1、食品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应符合卫生要求,其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有食药监局的审查和验收意见。(查资料)

2、食品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 (1)食品经营单位有有效的证照,其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内容与许可内容相符。(查资料和现场)

(2)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卫生管理组织,有领导分管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职责,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要按要求索证,建立索证档案;建立食品及原料的购销台账,并详细记录原材物料及成品的进出情况。(查资料)

(3)食品经营单位经营场所的布局要适应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要求,应有防鼠、防蝇、防腐、防尘、防潮及消毒、保洁等卫生设施;盛放垃圾和泔水的容器必须密闭、加盖,并及时清理;场所内无垃圾及废弃物,无污水、污物,无卫生死角。(查现场)

(4)食品加工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艺流程进行操作,各环节要相对独立,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查现场)

(5)食品及原料储存要隔墙离地、分类分架存放,不得生产经营过期、变质、标识不全食品。过期、变质、标识不全等食品及原料应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识。(查现场)

3、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知识和操作规程,上岗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发帽,佩戴健康体检合格证,“五病”调离率达100%。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接受卫生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相关岗位卫生知识和操作规程,健康体检率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达100%;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查证照,询问从业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要按要求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上岗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发帽。(查现场)

(3)食品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必须及时调离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岗位,“五病”调离率达100%。(查资料)

4、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使用煤炉要采用隔墙外出灰;凉菜制作或蛋糕裱花场所,要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间;要有满足销售量的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消毒及保洁工作规范。

(1)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95%。(查资料)

(2)使用煤炉的单位要做到隔墙出灰,避免灰尘污染食品。(查现场)

(3)制作凉菜、蛋糕裱花应有专门的操作间,有专用冰箱、专用工具、专用消毒柜,并由专人进行操作。熟食间内应设有紫外线消毒灯,安装空调器,操作人员进入熟食间前应二次更衣,并进行洗手、消毒后方可工作。(查现场)

(4)餐具、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保洁等设备齐全,并设有专门的消毒间或场所;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热力消毒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药物消毒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净水冲、五保洁。消毒等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各操作程序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查现场)

(5)餐饮店有完善的食品保藏设施,食品加工用具、设备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查现场)

(6)小餐饮店指经营场所面积少于50m2的必须符合以下卫生要求:

①基本设施。厨房(包括辅助设施)面积必须不低于8m,餐、厨面积比例不小于3︰1;厨房(含各加工间)瓷砖到顶,地面铺瓷砖、不积水,屋顶(天花板)防尘、防霉、防水、防火、易清扫。必须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冰箱(柜)、专用热力消毒柜、餐具保洁橱、更衣室(橱)、餐厅洗手池、洗碗池(分设洗、刷、冲池)、洗菜池(分设肉、菜、水产品池)。餐具消毒、原料存放、食品粗加工、冷荤食品制作、食品的陈列与销售、垃圾收集和存储等场所要固定,布局要合理,设施、工具符合卫生要求;给排水通畅,排水口有防鼠网。(查资料和现场)

②食品及原料。严格执行采购索证、验收和出入库登记制度;存放场所应清洁、通风良好;分类、分架存放,且标识明显,隔墙、离地10~15cm以上;禁止与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混放。(查资料和现场)

③加工过程。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且标识明显;盛放熟食品的容器清洗消毒后专用。(查现场)

④消毒。设专人负责,有消毒记录。(查资料和现场)

2⑤凉菜加工。有凉菜加工的要另外加设专间,专间面积≥5m;配有紫外线消毒灯、专用冰箱(柜)、二次更衣柜(室)、非手动式水龙头、专用空调,室温低于25℃。(查现场)

⑥从业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衣帽。(查现场)

(7)小食品店(指加工经营场所面积≤50m的,从事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凉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等加工经营的小吃店、快餐店、盒饭店等)必须符合以下卫生要求:

①食品加工场所和加工过程卫生按照小餐饮业标准执行;有裱花蛋糕加工的,加工场所按照小餐馆凉菜加工标准执行。(查资料和现场)

②食品采购严格执行食品索证制度(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并做好记录。(查资料)

③食品库房保持清洁、通风良好,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分类、分架存放,且标识明显,隔墙、离地10~15cm以上并定期检查,有记录。(查资料和现场)

④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时,要设有专柜,加盖防尘罩,配备和使用售货工具,有禁止消费者抚摸食品的标志,食品容器、小包装上的食品生产日期等标示齐全、真实;销售易腐食品应配备冷气柜;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及保健食品标识齐全、符合卫生要求;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查资料和现场)

22⑤从业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衣帽。(查现场)

(8)食品摊点必须符合以下卫生要求:

①总体要求。食品摊点的经营按照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和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划行归市、集中设置、定点经营;严禁无证经营、占道经营。(查资料和现场)

②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市场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数量应与摊点大小相适应),负责本点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管理;市场应配备农药快速检测设备和监测人员,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测工作。(查资料和现场)

③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场所要独立、固定、封闭,场所的大小应满足相应食品加工经营所要求的洗涤、冷藏、消毒、加工、存放和销售的面积;具备食品加工、经营所要求的给排水设施和洗涤、冷藏、加工、防蝇、防虫、防鼠等设施。(查资料和现场)

④食品的销售。应有符合卫生要求的防尘、防蝇、防腐等设施,食品容器存放应当设置台架,不得着地存放,使用专用工具售货,货款分开;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查现场)

⑤餐具消毒。餐具煮沸消毒时间10分钟以上,使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浸泡液含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以上、浸泡5分钟以上;推广集中式餐具清洗消毒管理模式。使用的一次性餐具符合卫生要求,不得重复使用。(查现场)

⑥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等标识齐全,符合卫生要求;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查资料和现场)

⑦从业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衣帽。(查现场)

5、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要按配方进行投料,投料及各种工艺参数要设专人记录,各种记录资料齐全;要设有满足生产需要的检验室,检验设备正常运转,食品出厂前要做到批批检验,合格后出厂,食品留样及检验记录齐全。

(1)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配方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工艺要求进行生产,投料记录和各种工艺参数要有详细记录,并有专人保管。(查资料和现场)

(2)食品生产企业应设立产品检验室,检验设备能满足生产需要,有经过相关技术培训的专(兼)职检验员;产品做到批批检验合格后出厂,检品留样保存,检验原始记录保存完整、齐全。(查资料和现场)

6、食品商场(或超市)储存和销售的食品要摆放整齐、隔墙离地、生熟分开;出售直接入口食品,要有防蝇、防尘、防污染设施,并使用工具售货。

(1)食品仓库、卖场内应保持光线、通风良好,食品储存、销售场所面积应满足食品品种、数量的需要,所有食品应离地、离墙分类存放,不得与非食品混放。(查现场) (2)生、熟食品及植物性、动物性食品销售地点应保持一定距离,并有隔离设施,防止交叉污染;散装食品销售应设立的独立销售区域,各类标识齐全,销售用具、盛装容器要定期进行消毒。(查现场)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由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与法规培训合格证明,操作时须带口罩、手套和帽子。销售食品时必须有“三防”设施和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标志。(查证照、培训记录和现场)

(4)生、熟肉类食品、蔬菜、水果类应分库存放,并按规定分类实行低温保存。(查现场)

六、病媒生物防制

1、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

(1)应建立除四害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定期研究部署除四害工作。(查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

(2)有除四害专(兼)职人员,且培训合格后上岗。(查人员名单、工资表和培训记录)

(3)除四害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查资料和现场) (4)除四害工作有经费。(查财务单据和相关购药发票、账册等资料)

(5)每年有除四害工作年度计划,有目标、措施,有检查、考核。(查资料)

(6)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灭鼠、灭蝇、灭蟑、灭蚊活动。(查文字、监测资料、购药发票和现场)

(7)注重环境治理、消除四害孳生,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积存垃圾,清除卫生死角,清除闲置各类水体,推行垃圾不落地管理方式;完善防鼠、防蝇设施,堵塞鼠洞,堵抹缝隙等。(查资料和现场)

2、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所用药物由有关专业机构监测、许可。(查发票、账册和库存药品及有关资料)

3、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市、区、街道四害密度控制在如下范围以内:

(1)灭鼠标准:

①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查现场)

②单位院内累计2000米延长线,鼠迹不超过5处。(查现场)

(2)灭蚊标准: 在内外环境的存水容器和积水中,幼虫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查现场)

(3)灭蝇标准:

①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查现场)

②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查现场)

(4)灭蟑标准:

①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查现场)

②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查现场)

③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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