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审查证明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被贵单位拟录取的考生初试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我校201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由于毕业生人事档案还不完整,暂时无法按时寄达贵单位。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录取要求,经我校审查该生档案,并结合其在校实际表现,该生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合格,心理健康,体质良好,诚实守信,无违反校级校规,无违法乱纪,能如期毕业,并在入学前(2014年9月1日前)能获得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学历。
我校确保该生毕业离校十日内,将其全部人事档案寄往贵校。
辅导员签字:
院系党总支盖章年月日
《调档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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