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制度规划
满分共100分
一、评优处罚制度
1:在每学期末各项活动结束之后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
秀干事人选,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例会、活动无故迟到者,迟到5分钟以内进行口头批评。5—10分钟扣0.5分, 10分钟以上者扣1分。
(2)无故缺席者扣1分。
(3)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以及其他材料未及时、主动上交者,相关负责人扣1分。
(4)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分,拒不完成者扣2分。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两次即自行开除。
(5)积极配合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认真负责,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
2:学生会干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各部开会时部长必须到场主持会议。
(2):在各部开展工作时,部长及副部长要对工作进行整体上统筹安排,以身作则,不得推诿责任。
(3):不得有违纪行为。
3:为保持学生会在学生心目中良好的带头作用,凡行为有违反校际校规的学生会成员,
一经发现,将给予撤职处分。
二、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请假由部长申批,副部长申批。
3、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三、考勤制度
1、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学生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长递交请假条,以待批准,未经批准,迟到、早退扣0.5分/次,缺席扣1分/次。
2、在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与活动中,成员必须自觉佩带工作卡,以代表成员身份,不佩带扣除0.5分/次。
《学生会组织部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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