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特殊教育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车、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更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或铁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砀山县特殊教育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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