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毕业顶岗实习的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实行分散实习的同学应将实习期间的联系方法告知系实习指导教师与班主任。
2.实行集中实习的同学应按实习基地和实习协作单位协议要求进行实习。
3.学生在正式开始实习后,应及时将《实习单位联系情况反馈表》送(寄)(见附录6 )交财会系,并按毕业顶岗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毕业顶岗实习规定的各项任务,并以周记形式(附录5)详细记录每周实习的主要内容及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实习期间应每两周向系实习指导教师汇报两周实习情况,并将作为系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
4.根据实习的主要内容,完成实习任务。
5.毕业顶岗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负责人在实习鉴定表上做出书面评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6.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毕业顶岗实习报告。
7.实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报到。
8.按规定时间把毕业顶岗实习手册、实习报告交财会系,作为学生毕业顶岗实习的考评依据。
(二)纪律与安全要求
1、保守秘密。服从实习单位财务人员的安排,不能随意摘抄会计资料数据,格守财务和会计的制度,不宣传实习单位的财务和会计信息。
2、安全第一。实习阶段注意安全,在实习单位内要服务安全人员的指挥,不准随意走动,否则将酌情在实习成绩中做扣分处理。
3、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地点,不准无故旷课旷工,迟到早退,不准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若有违纪行为,按学校规定处理,对不尊敬老师和现场秩序的学生,视情节严肃处理。
4、虚心向实习单位财会人员请教,尊重领导;注意精神文明建设,讲究文明礼貌,爱护公物,同时与实习单位搞好团结。
5、每个毕业生必须参加毕业顶岗实习。集中实习如需请假,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即个人写请假条,报指导老师批准,系里登记。没有按规定进行登记而缺勤者,一律按旷课处理。分散实习必须每两周向系实习指导教师汇报两周实习情况,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学员请假一天,病假两天,由带队教师批准;请事假2―7天、病假在3-7天的,由系领导批准,七天以上必须由院长批准。学员请病假要持医院出具的证明;请事假需由本人所在单位或家长出具证明。请事假不得代请。
6、毕业顶岗实习开始前,所有同学都要签实习自律书。
五、成绩考核
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提出初评意见,系指导教师依据实习表现、初评意见、实习手册、实习报告的情况,对每个学员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分。部分实习工作在校内完成的,应结合校内实习情况综合评定。
六、适用范围
本大纲的使用范围是会计电算化专业毕业生。
附表:实习内容及课题
1、货币资金核算实习
2、应收款项核算实习
3、存货核算实习
4、固定资产核算实习
5、长、短期投资核算实习
6、成本核算实习
7、收入核算实习
8、财务成果核算实习
9、流动负债核算实习
10、长期负债核算实习
11、所有者权益核算实习
12、会计报表编制实习
13、会计电算化实习
14、财务管理实习
15、内部审计实习
16、财务分析实习
附录2
毕业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一、优秀
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实
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二、良好
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三、中等
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主要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的总结,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四、及格
实习态度端正,完成了实习的主要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五、不及格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以不及格论处:
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明显错误。
2.未参加实习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3.实习中有违纪行为,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