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学校教师师德规范条例
(一)为人师表,注重形象:
1、规范语言,坚持讲普通话。
2、衣着大方端庄,修饰德体。
3、参加卫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
4、认真学习交流,提高业务水平。
(二)爱岗敬业,努力工作:
1、集中精力做好作文教学工作,不做与学校工作无关的事。
2、认真钻研教材,增加课堂趣味性。
3、预备铃响立刻进教室,上课时不随意出教室。
4、立足本职,教书育人,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学校其他工作
(三)尊重家长,关心学生:
1、接待家长礼貌温和,不与家长发生争吵。
2、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严而有格”,“严中有爱”。
3、偏爱特殊学生,帮助他们克服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方面存在的困难。
4、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不准让学生为教师代劳。
(四)互帮互助,团结协作:
1、教师之间相互尊重、理解、支持、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2、同志间坦诚相待,工作上有意见、有建议当面提,建立纯真的同志感情。
3、扶持青年教师工作,帮助他们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4、教师中有困难,大家相助,学校有难共同关心。
(五)廉洁奉公,一尘不染:
1、不搞有偿活动,不接受学生、家长的礼金礼品。
2、规范在校各项经济行为,保持清廉本色。
3、淡薄名利,树立为学生服务的观点,工作中讲奉献。
4、营造工作中比实绩,教学上比业务,荣誉面前比风格的好氛围。
(六)热爱学生,关心集体:
1、以主人公的精神,积极投入学校的各项工作。
2、爱护公共财物,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3、正确对待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顾全大局,以集体利益为重。
4、人人为学校争荣誉,做一个关心学校,爱护集体的好教工。
新语丝作文培训学校
2012年5月1日
《新语丝学校教师师德规范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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