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
锅炉工节能考核实施办法
1.目的
为规范锅炉操作,节约用煤量,特制的本细则。
2.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锅炉房锅炉工节能考核。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锅炉工。
3.实施细则
3.1以2009年烧煤量为标准,平均每天烧煤2.5吨,在此基础上每天节约100公斤以下按5%计取节能奖,101——200公斤,按10%计取节能奖,201——300公斤按15%的计取节能奖;301公斤以上按20%计取节能奖。
3.2锅炉工每班操作时必须详细记录锅炉的运行状况,做好交接班工作,按规定做好锅炉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锅炉节能、环保、安全。锅炉房蒸汽必须确保公司设备运行所需的用气量,压力稳定在6——10公斤范围内,如低于此压力(
3.3公司确保供煤吨位足量,煤发热量在5000大卡以上,并允许锅炉工每月抽检1次煤的发热量。
3.4锅炉房额定人员3人,每班1人,持证上岗。
3.5节能奖以年度为单位结算并下发。
3.6锅炉工的日常管理归属设备部。设备部必须经常性检查锅炉的运行状况,从技术角度去指导锅炉工做好节能、环保、安全工作,抽查锅炉压力状况,配合做好节能考核工作。
4.考核年度考核结算由公司办会同财务部、设备部进行。
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归属于公司办,于2012年12月1日起执行。
《锅炉工节能考核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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