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全体村民书
亲爱的村民朋友:
2011年下半年,我市将迎来“全国文明城市”的复评与验收,同时,今年4月,又是全国第23个爱国卫生活动月。根据市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及杨舍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全镇上下将组织开展城乡农村大环境整治活动,通过整治农村薄弱环境、彻底清除卫生死角,使我市农村的环境卫生与文明城市相匹配,使广大村民通过文明创建能够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农村环境,为此,根据全市文明创建和爱国卫生月活动精神,结合城市管理相关要求,特提出如下要求:
1.严禁将生活污水(包括饭店、外来出租户和本地居民化粪池污水等)直接排入河道、污沟。
2.家前屋后不乱堆乱放,不擅设露天粪坑,河边、桥边、路边无乱垃圾和飘浮物,庭园环境保持干净整洁。
3.不随地便溺,不乱扔烟蒂果壳,不私拉乱挂、不乱倒垃圾、不损坏绿化、不乱设广告、不乱堆杂物,垃圾箱清运及时,不满溢且无臭味飘散。
“文明创建共参与、整洁环境齐努力!”全国文明城市、省级卫生村创建需要您的参与和支持,伸出你勤劳的手,让我们行动起来,树新风、改陋习,积极清除卫生死角,人人争当文明市民,为我市文明创建、共建洁美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杨舍镇城管爱卫办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告全体村民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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