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促销活动协议
甲方: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XXXX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XXxxxxxxxx地址:xxxxxxxx
联系方式: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
经友好平等协商,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XXXX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2013年3月2日起,每个周末(周六和周日)和3月8日(周五)推荐2名临时促销员(11天,总共22人)参加甲方组织的XXXX平价折扣店“来就送”系列促销活动,以及活动中须事先明确的事项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甲方于2013年3月2日至2013年3月31日活动期间,开展Yoho优货•平价折扣店“来就送”系列促销活动,乙方负责向甲方活动期间,每个周末(周六和周日)和3月8日(周五)推荐2名临时促销员担任XXXX商场(下称:商场)的宣传工作,最终人员(以下简称促销员)由甲方在乙方推荐的人员中确定。
2. 每日具体工作时间为: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晚上18时00分至21时00分。
3. 工作内容:
促销员应积极主动热情的向消费者介绍甲方的商场以及相应活动内容,派发商场资料和活动小礼品,并引导消费者至商场。
4、报酬结算与发放
(1)、报酬按日计算:促销员每人每日基本报酬(含税)为人民币55元整(伍拾伍元整)。
(2)、报酬支付方式:本协议有效期从2013年3月2日(周六)至3月31日(周日),为期一个月,甲方每半个月按照乙方履行协议的情况支付一次协议款,即3月15日和4月1日各支付一次款项。
乙方指定付款账户为:个人账户:xxx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XX市朝阳支行
账号:6222 0221 0200 0208 506
税点:5.6% 合计:¥121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壹拾元整)
(3)、发放方式:乙方代领,乙方须将相关劳动报酬支付给促销员,并在促销员签收后将签收表原件交甲方核对无异后,甲方留复印件存档。
5、其他事项:
(1)晚餐:促销员工作期间的晚餐自行解决;
(2)安全:促销员处于本协议约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时,其人身安全由乙方与促销员协商承担, 1 / 2
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促销员处于本协议以外的时间、地点时,甲、乙双方均无义务承担其安全责任。
(3)、发票: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协议款(3月15日和4月1日)之前3个工作日内按照协议执行情况向甲方提供对应数额的合法完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对应数额的协议款。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因此而中止或终止协议的履行。
7、权利和义务
(1)、乙方如有下列行为,甲方有权不计发促销员工作报酬
a、每天工作时间合计不满6个小时的;
b、非休息时间内聊天,休息,吃东西等,被发现并提醒3次及以上的;
c、将活动资料遗弃的,不论数量多少(如顾客遗弃不算在内);
d、对消费者进行纠缠或争执,被投诉2次者;
(根据过往活动的实际操作情况来看,促销员的到岗情况由甲方来监督会比较合理)(2)、甲方如未能按本协议约定安排促销员的工作时间和地点,仍需向乙方支付约定基本报酬的20%作为违约金。
(3)、若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次活动取消,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约定基本报酬的30%作为违约金。
(4)、若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次活动取消,则本协议终止,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甲方在每个活动日,对促销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兼职人员在每个时段上下班时,都需要在商场前台进行签到((该单作为报酬结算的重要依据,未按要求签到的人员不予以结算报酬),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安排数量足够的促销员,缺少的人员数不计报酬。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 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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