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规范说明
为了确保学院2012届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2012届毕业生的档案及户口能落实到位,根据省大中专生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要求,现对2012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作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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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培养学校名称: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全称不可简写) ; 政 治 面 貌 : 团员/党员; 毕 业 时 间 : 2012年7月; 培 养 方 式 : 全日制 ;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栏: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必须要填写; 档案接收栏中:
⑴ 派往合肥经济开发区人才市场的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的名称、详细地
址和邮政编码无须填写,收缴后统一填写,统一盖章;
⑵ 派回生源所在地或者其他人才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必须填写档案接收单位
的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并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档案接收部门)
意见栏加盖档案接收单位公章。
7、甲方意见: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不得代签;
8、乙方意见栏:必须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单位公章,其他如财务专用、发票专用章、出货专用章等都无效。
备注:派回原籍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如下:
1、淮北市、淮南市、马鞍山市、芜湖市、铜陵市派往所在市(县)的人事局;
2、阜阳市、六安市、巢湖市、宣城市、池州市、黄山市、宿州市所在市区(县)
的人事局;
3、合肥市三县的派往所在县的人事局,合肥市的派往合肥市大中专生就业指
导中心(阜南路19号 合肥人才大厦);
4、蚌埠市三县的派往所在县的人事局,蚌埠市的派往蚌埠市人才交流中心;
5、亳州市三县的派往所在县的人事局,亳州市的派往亳州市谯城区人事局;
6、安庆市的派往所在市(县)的教育局;
7、滁州市的派往所在市区(县)的教育局;
(以上回原籍档案接收单位只做参考可能会有变动,以实际档案接收单位为准)
注:采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求工整,涂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