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除“四害”自查工作安排
为认真落实市创建办关于开展城区除“四害”自查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局党组经过讨论研究,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自查组织
局里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陈和平同志任组长,局办公室成员、下属各单位一名副职任组员的除“四害”自查领导小组。
二、自查内容
1、除“四害”药品的施药情况;
2、室内、室外环境“四害”密度及孳生场所,鼠迹、蟑迹的清除情况;
3、除“四害”相关资料收集情况。
三、自查方法
按照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检查、各下属单位负责各自办公辖区检查的原则进行,其中局机关办公场所和劳动大楼自查情况由局办公室负责汇总,劳动力市场由就业处负责汇总。
四、几点要求
1、各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切实组织实施。
2、参加检查人员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 附:
1、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除“四害”领导小组名单
2、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除“四害”施药员及责任范围
3、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除“四害”药械分发登记表
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04年9月27日
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除“四害”药械分发登记表
《除四害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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