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个体工商业户(国地税户) 新办个体工商业户(国地税户)报到指引
一、凭《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到征税大厅取表窗领取报到表格。
二、新业户报到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2、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3、场地租赁合同或无租使用证明或房产证的原件、复印件(场地租赁合同请贴印花税)(一式一份);
4、水电费单据(不能提供的,请书面报告未能提供的原因);
5、装修发票或工程结算表(不能提供的,请书面报告未能提供的原因);
6、固定资产清单(一式一份)(不能提供的,请书面报告未能提供的原因);
7、扣税使用的银行存折复印件(一式一份);
8、《纳税人征收方式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9、《邮寄(电子)申报征收事项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10、《定期定额缴纳税费申报核定表(表一)》(一式一份);
11、《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需到银行盖章确认)(一式三份);
12、《电话报税委托划款协议书》(一式二份);
13、国税本年度的定期定额纳税户纳税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或国税本年度的纳税人资料卡原件、复印件 (一 式一份)。
三、注意事项:
1、若不能提供第
4、
5、6 项资料,请书面报告写明不能提供资料的原因并签名、填写日期;
2、业户提供的复印件上请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
3、以上表格均需加盖业户公章或签名;
4、业户在业务受理时应提供可靠的联系电话,便于及时通知办理有关事项;
5、请业户注意查询办理结果。凭受理回执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到江海所领取批件。 新办业户请携以上资料和以上填好的表格到综合办税窗叫号报到。
!!本指引根据的税收法律、法规、文件发生变化时,以最新文件为准,并请索取新指引。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登记分局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 59 号
电话:38332112 38332071
广州市海珠区地方税务局
查询电话:(详见受理回执上所示)
受理系统自动查询电话:968096800
查询网址:http:///
地址:广州大道南 917 号
二 OO 四年十月一日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代码卡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你的身份证
5、租赁合同
6、公司章程
7、验资报告
8、公章
9、法定代表人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