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钨长前桥工程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合伙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合伙人以自愿为原则,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优势和能力,对香钨长前桥工程进行合作,把合伙人自身的价值体现出来,通过合法的手段,共同创造劳动成果。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经营项目为合伙人共同投资建设的香炉山钨矿厂前桥梁工程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自桥梁开工至桥梁保修期 ,自2012年 8 月 9 日起,至 桥梁竣工及保修期结束 止。
第四条:投资额、合作分工方式及其他
1、两个合伙人各持股份,且都以现金方式投资,具体投资金额暂定为:双方各出资贰拾万元整(即200000.00元),为项目启动资金,后期资金投入视工程需要按股份增资。
2、合作分工方式为:张敦金负责与业主、监理的对本工程的计量签证、漏项工程、变更工程的结算和竣工验收、完工结算,以
及协调本工程周边邻里的关系等工作;卢振宇负责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的所有管理工作、本工程所有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或租借、以及资金的收回和支出,资金的收回必须进入本工程的专列帐户。本工程资金的支出必须以张敦金签字后进行支付。
3、两个合伙人的投资款于年月日以前交齐,所有资金由卢振宇保管。
4、本工程以中标价的邀请张敦金合作完成本工程的所有施工任务。中标价10%的转让金包含中标公司的挂靠费用。
第五条:盈余、工资分配和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元/月,其他聘请管理人员工资经双方磋商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工程日常开支、工资后所得收入为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分配方案为按各方所持股份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初期和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投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4、若有上述未提及的其他支出,如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过时过节送礼,请客吃饭等的额外开支,需经双方磋商后决定。
第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贰份,本协议自合
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合伙人:
日期:(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