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安监发〔2011〕38号签发人:李建国
灵台县安监局
关于2011年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安监局:
今年我县市列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3处,经过我局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均落实了整改措施,投入了一定资金,对隐患进行了全面整治,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市列重大隐患共3条:
一是10kv115朝梁线路主线路158#、161#、192#电线杆严
重受损;
二是10kv114中蒲线路张家沟支线3#—7#杆基裂纹严重,
134#杆基基础塌方;
三是灵台县朱家湾2号桥河堤坍塌,行洪不畅,易发生水患。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成立了由县安监局监督,各主管单位负责落实的安全生
产隐患排查排查治理工作小组,负责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点排查治理工作日常工作。
一是对朝梁线路主线路158#、161#、192#电线杆严重受损
的重大隐患,由平凉供电公司灵台县分公司负责,投资1.5万元,更换10米砼电杆3基。该隐患已于3月中旬整改完毕。
二是10kv114中蒲线路张家沟支线3#—7#杆基裂纹严重,
134#杆基基础塌方的重大隐患,由平凉供电公司灵台县分公司负责,投资3万元,更换砼电杆5基,并对134号杆基进行了加固处理。该隐患已于4月底前整改完毕。
三是灵台县朱家湾2号桥河堤坍塌,行洪不畅的重大隐患,
由县交通局负责,平凉路桥有限公司承建,武汉交科咨询公司监理,投资760万元,于2011年4月1日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基础、下步结构、空心板预制,正在进行桥面安装,已完成计划的84%。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报告
灵台县安监局办公室2010年11月29日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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