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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05:52: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2017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预防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平稳的运行。现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标准及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奖罚制度,于2017年12月18日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报董事长批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请各相关部室、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现场一线作业人员遵照贯彻执行。 第二章、说明

1、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的施工项目。

2、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安全监管部编制,根据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由安全监管部适时修订、补充和完善。安全监管部为实施本细则的职能管理部门,依照本细则履行日常检查和对违章行为处理的职能。

3、各被处罚责任人不得拒收罚款单,不得拒绝在罚款单签字,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影响罚款单生效。

4、项目部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5、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三章、奖励细则

1、项目工程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绿色施工管理工作中,受到上级有关主管部门通报表彰的,给予10000元奖励。

2、公司季度检查过程中,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绿色施工管理工作做的较好的(通过对项目工程打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给予2000元奖励。

3、项目工程通过省级建筑安全生产示范工地评审的,按工程总造价的2%给予奖励。

4、项目工程通过市级建筑安全生产示范工地评审的,按工程总造价0.5%给予奖励(省、市标不重复奖励)。

5、公司倡导广大员工对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一旦被采纳,将予以个人2000元奖励。 第四章、罚款细则 〈一〉、安全管理:

1、项目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每例罚款5000元(因甲方原因或其它特殊原因除外)。

2、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的,责成整改,并处以每少

2 1人1000元罚款。

3、项目工程打卡出勤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成整改,并处以每有1人不合格的1000元罚款。

4、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及施工各班组长在上级主管部门、公司职能部门例行检查中,无故不到岗的,责成说明原由,并给予每人500元处罚。

5、项目工程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城市创建等检查过程中,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或媒体曝光(批评)的,除责成消除影响限期整改外,同时处以10000元罚款。

6、项目工程发生重伤的,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外,并予以5000元处罚;发生2人重伤或一人死亡的,必须积极妥善处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不得使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任何影响,同时处以20000元罚款;对发生等级事故的,除了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公司及社会影响损失外,并处以10万元处罚,不得在公司承接项目,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7、项目工程新进场工人未经过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上岗作业的(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项目管理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的(以登记表和试卷为依据),每少一人罚款200元。

8、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塔机(安装

3 拆卸工、塔机司机、司索信号工)、施工升降(安装拆卸工、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无证上岗,每出现一人罚款1000元。

9、项目工程无安全专项方案的(以书面方案为据),罚款3000元;未按专项方案要求进行施工的,每有一项罚款500元(办理主管部门报批手续除外)。

10、中小型设备、机具安装后,未办理验收手续就使用的(以验收资料为准)每一台罚款200元。

11、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工程、防护设施等未验收就擅自使用的,每项罚款500元。

1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程序组织专家论证就擅自施工的处以10000元罚款;未按专家论证方案实施的,处以5000元罚款。

13、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禁忌劳动的或施工现场内有儿童的,每出现一人罚款500元。

14、自选专业队伍未办理报批手续,或未按规定要求派出专人管理的,每例罚款2000元。

15、月度安全学习人数或时数不足的,有代签名或弄虚作假的、班前安全活动次数不足的(均以记录为据),罚款500元。

16、现场有工人进行生产施工,而施工现场无施工管理

4 人员的,罚款500元。

17、对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监督人员下发的限期整改通知单不按期整改或弄虚作假的,罚款5000元;对上级主管门下发的整改单、回复单未送达至公司安全监管部的,罚款1000元;虽完成整改但未及时回复的,罚款5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18、未张贴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警示标志的,每缺少一项的,罚款200元。

19、安全技术交底的工种或项目不齐全,交底手续不完备的,每少一个工种或每少一项的,罚款 200元。

20、安全管理资料不使用规定制式表格的,每缺一项罚款200元(按缺表数)。

21、施工现场严禁违章冒险作业、酒后作业、聚众赌搏、嬉戏打闹、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发现一起,每人罚款500元。

22、施工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及胸牌的,每出现一人罚款50元。 〈二〉、大型设备

1、塔吊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无力矩、起身高度、起重量、变幅、行走限位器、回转限位(制)器的,每项罚款2000元;动作不灵或失效的,每项罚款1000元。

(2)吊钩和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的、无专人指挥、司

5 机、司索无证上岗的,未验收就投入使用的(以验收合格证为依据),每例罚款500元。

(3)多塔作业无防碰撞措施的、塔距不符要求的、附着不符合要求的,每例罚款1000元。

(4)塔吊基础存在积水、未围护现象的,每例罚款500元。

2、施工升降机(人货电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安全装置:无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的、无防坠安全器或不灵的、防坠器过期的、未安装防松绳装置或不灵的、未安装急停开关的、未安装吊笼和对重缓冲器的,每有一项罚款2000元。

(2)限位装置:未安装极限、上下限位开关或不灵的、未安装吊笼门机电联锁装置或不灵的、未安装吊笼顶窗电气安全开关或不灵的,每有一项罚款1000元。

(3)防护设施、附墙及其它:

1)无地面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及无门连锁装置或不灵的、无防护棚或防护棚不合格的、停层平台搭设与脚手架架体连接或搭设不符合要求、层间门不符要求,未达到定型化、工具化的,每项罚款500元。

2)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要求的,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超过自由高度的,每项罚款500元。

3)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要求的,对重量、固

6 定不符要求的,对重未安装防脱轨保护的,每项罚款500元。

(4)无限载牌、无楼层呼叫器、无语音提示器、司机操作证未复印张挂在司机室、司机室无消防器材的,每项罚款200元。

〈三〉、中小型设备

1、物料提升机缺少下列防护装置或不能灵活、有效使用的:(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1) 首层进料口安全门;

2) 进料口防护棚;

3) 层间安全门;

4) 前、后吊笼安全门;

5) 吊笼顶防护; 6) 吊笼侧部防护;

7) 防冒顶限位装置;

8) 防断绳装置;

9) 吊笼停层支承装置; 10)平台周边护栏。

2、物料提升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罚款500元)

1) 卷扬机无操作棚、无上下联络信号、无紧急断电开关、钢丝绳无过路保护;

2) 高层提升机无可靠的闭路双向电气通讯系统;

3) 井外侧无安全防护围挡,不按规定设置附墙架;

7 4) 架体刚度及节点板、构件不符合要求;

5) 提升机总电源未设置短路及漏电保护装置,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即操作开关)。

3、吊篮使用:

(1)未安装防坠安全锁或不灵的、未设置安全带专用安全绳及安全锁扣的、无上限位装置或不灵的,每项罚款2000元。

(2)悬挂机构设置、及配重块重量、固定不符合要求的,钢丝绳、安全绳不符要求的、吊篮未采用防摆动措施的,每项罚款1000元。

(3)作业人员超过2人的、未佩戴安全帽与安全带的、荷载堆放不均的,每项处罚50元。

4、施工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罚款200元)

1) 砂轮、电锯、转轴、皮带轮、明齿轮、联轴节、搅拌桨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

2) 混凝土搅拌机无挂钩保险、手柄保险装置的;

3) 圆盘锯机使用胶壳闸刀开关作电源开关,用倒顺开关作控制开关;

4) 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锯机、钢筋机械未张挂安全操作规程牌的。 〈四〉基坑工程

1、人工开挖深度较大或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未采取支护

8 措施、自然放坡坡率不符合要求、支护结构不符合规范要求、未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未按要求进行基坑监测的,处以1000元罚款。

2、基坑周围未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基坑边堆土、料、具超过荷载且安全距离不足的、基坑四周没有设置符合要求防护栏杆、未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降水井未设盖板或围栏、上下作业未采取防护措施、未按设计要求分层分段开挖的无应急预案的,处以500元罚款。 〈五〉、用电安全

1、在建工程或临时设施设备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少于规定安全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5000元;防护措施不合格的罚款1000元。

2、不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的、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总配电房至二级分配电箱没有使用五缆线的,每例罚款3000元。

3、电气设备或设施的带电部位不按规定采取屏护措施,电气设备不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或未经验算违规用铜线作保险丝,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民工宿舍用电线路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每例罚款200元。

4、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措施、无防物体坠落打击措施,违反一机一闸规定的,电箱卧放在地面的;电气设备的

9 电源不接用开关或插头而直接把导线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隔离开关或漏保上端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使用倒顺开关的,每例罚款500元。

5、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含民工宿舍工棚), 每例罚款300元。

6、无二级防漏电保护或不匹配、不灵的(欠一级罚一级),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每例罚款200元。

7、电器设备的接地采用螺纹钢筋的,接零(接地)线采用单支金属芯线,接地线与接地体联结不用螺铨拧紧、220伏(含220伏)以上电源电压的电源线采用花线的、在电缆电线上晾挂衣服的,每例罚款100元。

8、箱体安装高度不符合要求的、电箱无门、无锁、箱内有杂物、无分路标记的(备用品也算杂物), 每例罚款100元。

9、配电房建设不符合要求的、电缆线未按规定要求埋地或架空的、穿管保护的、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未采用可见分断点的,每例罚款1000元。

10、配电房内无五项防护措施的、无用电平面图、消防灭火器、沙池、绝缘垫、应急灯、用电维修记录、操作规程、警示标识、铁锨的,每例罚款100元。 〈六〉、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未跟上施工进度或架体未高于施工面(点)1.5米的,每10延长米罚款300元。

2、现场改变方案后未办理报批变更手续的,每例罚款1000元。

3、内立杆与墙面距离超过规定要求而无防护措施的,每10延长米罚款500元。

4、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外侧或靠近道路侧的外脚手架外侧未满挂安全平网,每10延长米罚款1000元。

5、不按规定或方案要求搭设踢脚板的(如挡板用纤维布或不符合标准的安全网代替竹、木、钢板等),每10延长米罚款300元。

6、架体附着连接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要求的;剪刀撑设置角度、连续性、连接方式、搭接长度和扣件组数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或每缺少一个罚款200元。

7、安全笆、安全网材质不符合要求的,每片罚款200元。

8、安全笆铺设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固、不延续的少于规定的,安全网张挂跟不上架体高度的、张挂不齐的、网间连接不牢的、有破损的、灰尘大的、平网上及安全笆上垃圾过多的,每项罚款200元。

9、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要求的,立杆底部缺少底座、未按规定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的、基础无排水设

11 施的,每10延长米罚款300元。

10、悬挑型钢规格及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形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符要求的、钢梁固定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1.25倍的且钢梁未落在承重钢筋混凝土梁上的,悬挑梁末端少于两个固定点的,每项罚款1000元。

11、型钢悬挑外端未采用钢丝绳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的、固定钢丝绳U形绳卡组数或卡的方式错误的、U形钢筋拉环、锚固螺栓与型钢间隙未用钢或木楔楔紧的、型钢悬挑梁前端没有设置立杆可靠固定点的,每处罚款300元。

12、悬挑钢梁与墙面间隙未封闭防护的,每10延长米罚款500元,封闭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每10延长米罚款50元。

〈七〉、高处作业的防护

1、电梯口,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没有砌筑栏板的阳台、楼梯及转向平台无安全防护设施,每处罚款500元;防护不规范、定型化、工具化的每处罚款50元。

2、坠落高度超过2米的临边处未设置高于1.2米的护栏, 每10延长米罚款500;防护不规范、定型化、工具化的每处罚款50元。

3、上下交叉作业时无隔离防护设施,每10延长米罚款500元;防护不规范、定型化、工具化的每处罚款50元。

4、主要出入道口、邻近街道不设防护棚的,罚款1000

12 元,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

5、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1)钢平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下部支撑系统或上部拉结点未设置在建筑承重结构上的,罚款1000元;

2)钢丝绳未按要求在平台两侧各设置两道的、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或挡板的、钢平台台面板铺设不严密的,每项罚款500元;

3)未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牌的,罚款200元; 4)其他条款等同于悬挑脚手架。

〈八〉、模板工程

1、基础不平整,承载力不符合要求的、支架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无扫地杆的、立杆纵横向间距不符合要求的、立杆采用搭接的,每有一项(处)罚款500元。

2、未按要求设置纵横向水平拉杆与剪刀撑的,每有一处罚款300元。

3、堆料不均匀的、杆件各连接点紧固不符合要求的、支架拆除砼强度达不到要求的、拆模未设置警示区或无专人监护的、未使用可调托撑、可调托撑使用不符要求的,每有一项(处)罚款200元。

4、模板安拆未按方案执行的,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500元。

13 〈九〉、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全封闭施工:

1)市区主要路段、沿街、一般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围挡的,罚款10000元;

2)围挡高度、材质、不稳固牢固、不整洁美观的罚款1000元;

3)围挡外立面未设置含有安全文化、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保护、创文明卫生城市等内容图片文字的,罚款5000元,布置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0元。

2、施工现场出入口管理:

1)未设置施工大门、企业名称或标识、自动冲洗设备、门卫室及值班人员、人车分离、门禁打卡、未设置公示牌的,每项罚款2000元;

2)上述内容设置不符要求及未建立值班制度的,每项罚款500元。

3、道路:

1)施工现场主干道及材料加工区地面未硬化处理的,罚款10000元;道路不畅通、路面及料场不平整、没有设置排水沟的,每10延长米罚款500元;

2)未采取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措施的、未设置茶水亭、吸烟处、暖季无绿化布置的,每项罚款200元。

4、材料管理:

14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未按总平面布置的处以1000元罚款;

2)材料码放不整齐、未标明名称、规格、产地、状态的,未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措施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清运未使用容器的、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未使用专用房及无防火措施的,每项罚款500元。

5、办公区、生活区、施工作业区:宿舍、办公用房建设不符合要求的、未使用防火材料的,罚款1000元;“三区”未分开设置的,罚款5000元。

1)办公区:办公室安全责任制未上墙的,室内卫生环境较差的,每处罚款500元;

2)生活区:在建工程伙房、库房兼作住宿、住宿使用通铺;宿舍楼梯处未设置应急疏散逃生提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的;生活区内未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场所;宿舍未设置可开启窗户的、宿舍内未设置季节性防中毒、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的;食堂炊事员无证上岗的、未设置淋浴间的;生活区卫生脏乱差的、衣物物品乱摆乱放乱挂乱晾晒;饲养动物、家禽的;无宣传栏、读报栏的,每项(处)罚款300元;

3)施工作业区:未设置安全标语、警示标识的,每项罚款200元,施工现场未设置水冲式厕所、厕所内无蹲位隔离及未贴瓷砖的每项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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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现场消防管理:

1)现场未设置消防设施、器材的、高层建筑未设置消防水源水泵的,每项罚款1000元。

2)施工现场灭火器布局、配置不合理、数量不足或失效的;动火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每有一处罚款100元。 〈十〉、扬尘治理

1、未安装扬尘噪声监测设备的、未安装自动冲洗设备的、每项罚款1000元。

2、出入车辆未冲洗就上路的,每次罚款500元。

3、施工道路未洒水降尘的,每10米罚款200元。

4、洒水、冲洗车辆无记录的,每少一次罚款50元。

5、裸露场地未采取覆盖、植被、硬化措施的,每10平方米罚款500元;

6、砂石没有砌池乱堆乱放的、未采取覆盖的;对水泥、粉煤灰、白灰、腻子粉等等扬尘污染的物料没有采取封闭式存放的;建筑、生活垃圾未采用封闭式外运的,每项或每有一处罚款200元。

7、绿色施工,除创省级标化示范工地有要求(略)。 第五章、附则

1、本制度中的处罚单由安全监管部安全监督员开出,经过安全总监、分管生产副总签字,交由财务管理中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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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制度中的奖励,由安全监管部和分管生产副总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批准,财务管理中心具体执行。

3、被处罚单位或个人不得拒收罚单,不得拒绝在罚单上签字,如拒绝签字的单位或个人,加罚1000元,以示惩罚。

4、集团公司在进行安全检查中下发罚款通知书,罚款通知书一式三份,由公司安全监管部、公司财务部、项目部三方留存,作为处罚依据。

5、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资金由专用账户统一管理,严禁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挪用。

安徽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管部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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