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消防大队易燃易爆场所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按照河北省消防总队和沧州市消防支队《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沧县消防大队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警营等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专项治理。现将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使活动取得实效,我沧县大队及时与县局领导协调,成立了“易燃易爆场所安全专项政治领导小组”,有沧县公安局主管消防工作的王春亮副书记任组长、沧县消防大队史树峰教导员任副组长、大队其他干部为成员,知道全县专项治理工作。
针对沧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实施方案提出的整治重点和整治要求,沧县大队分批、分时间段对全县加油站、加气站、石油库、鞭炮经营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按照“严格监督、依法查处、从严治理”的原则,确保了此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我沧县大队及派出所民警及时沟通,核对易燃易爆场所等级底数,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对于取缔非法经营企业、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取得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通过采取联合沧县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加强检查的工作力度。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单位场所35家次,发现隐患3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封停0
家,下发《处罚决定书》0份。
沧县消防大队按照严格依法整治、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三个结合”的工作要求,将此项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有效地净化了全县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012-09-05
沧县公安消防大队
《沧县消防大队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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