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求
时间要求:涉及到班子调整和大队整合的,4月底之前完成;涉及到其他项目的,在6月底之前完成。
所需资料及工作说明:
一、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专班(印发相关文件落款3月20日左右),责任专班(工作组)要非常清楚整改方案与工作要求,责任领导要带领专班到党组织去开展工作。
二、每个区委常委和党员副区长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个直通车”,都联系了一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各党组织要清楚联系的领导,联系方式已单独反馈给党组织书记。
三、制定整改方案(落款时间3月20日左右),整改方案应该对照最开始填报上交的台账中的问题,一一对应。
四、市委组织部下发的《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工作登记表》(含社区、村、其他组织3类)(盖章),整改登记表中的“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要与最开始填报上交的台账中的问题一致。
五、涉及到班子调整和需要撤销的党组织,必须在4月底之前完成;已经完成班子调整的,需要提供调整班子的文件、选派社区(大队)“第一书记”的文件。
六、属于阵地建设、矛盾集中等问题需要整改的单位,要有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展的阶段性总结和评估。
七、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的销号,由街(办事处)党工委向区委组织部写出书面报告,要求清楚说明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由区委组织部认定是否达到销号标准。经区委组织部认定达到销号标准后,向市委组织部一一说明,并加上区委组织部的认定意见,6月底之前完成销号即可。
《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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