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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0-03-02 09:38: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安全监理员岗位职责

1、安全监理员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

2、安全监理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员有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监理员应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安全监理员应参加监理安全旬检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6、安全监理员有权检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

7、安全监理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应及时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8、安全监理员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实情况。对整改通知回复单内容有权进行核查,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有权要求继续整改,并将核查情况向总监汇报。

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职责

1、对监理的工程项目负全面的安全监理责任。

2、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法规规定的安全职责。

3、审查勘察、设计、工程机械供货、出租单位执行《条例》规定的职责。

4、组建以总包项目经理为主任的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总监、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为副主任和成员,制定工作程序和规则。

5、审查承包商现场安全制度和安全体系。

6、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整改、验收。

7、审查承包商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

8、审查承包商、分包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9、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0、审查项目经理、安全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

11、监督工程造价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费资金的投入,确保专款专用。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职责

1、审查本专业及分管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2、编制本专业或分管工程的安全监理细则。

3、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对本专业或分管工程进行安全监理,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违章操作人员提出处罚意见。

5、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恶化,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6、参加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监理工程师(或兼职)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主持监理部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2、协助建设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确认。

3、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4、编制项目安全监理细则。

5、组织定期的项目安全检查,整理记录,对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整改、验收。

6、参加和协调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安全工进行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监理,作好记录。

7、监督承包单位按规定搭设安全设施,超重机械和施工电梯等,正确操作使用。

8、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状况和签署安全评价。

9、参加安全事故分析处理,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施和验收。

10、检查承包单位三宝、四口、临边防护、用电安全等,按约定的规则进行处罚和奖励。

11、监督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时整理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12、监督和确认安全措施费的使用。

13、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服装用品、设施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电气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职责

1、审核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监督实施。

2、编制项目临时用电监理细则。

3、主持每月一次的用电安全检查。

4、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等形式对现场的高低压配电、线路、开关柜(箱)、防雷接地、漏电保护进行监理,作好记录,安全隐患责令承包单位整改后验收。

5、每天对现场用电设备、供电线路、配电箱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每天检查现场漏电保护开关有无失灵,电器设备保护接地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检查电气设备安全维修人员是否是持证上岗的专职电工,是否有违章作业现象。

8、检查施工现场电气产品是否合格。

9、检查保护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10、整理保存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检查技术档案。

11、参加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项目安全控制 9.1 一般规定

9.1.1 项目安全控制必须坚持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员应持证上岗,保证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

9.1.2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

9.1.3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

9.1.4 实行分包的项目,安全控制应由承包人全面负责,分包人向承包人负责,并服从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9.1.5 项目经理部和分包人在施工中必须保护环境。

9.1.6 在进行施工平面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

9.1.7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未经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9.1.8 项目经理部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19 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作业人员有权抵制、检举和控告。 9.1.10 项目安全控制应遵循下列程序: 1 确定施工安全目标。 2 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3 项目安全计划实施。 4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证。 5 持续改进。 6 兑现合同承诺。 9.2 安全保证计划

9.2.1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资源,确保施工安全,保证目标实现。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9.2.2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应在项目开工前编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9.2.3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内容宜包括:工程概况,控制程序,控制目标,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奖惩制度。

9.2.4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9.2.5 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除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总体安全保证计划外,还必须制定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 9.26.对高空作业、井下作业、水上作业、水下作业、深基础开挖、爆破作业、脚手架上作业、有害有毒作业、特种机械作业等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以及从事电气、压力容器、起重机、金属焊接、井下瓦斯检验、机动车和船舶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作业,应制定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并应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合格审查. 9.2.7 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

9.3 安全保证计划的实施

9.3.1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应包括:\"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必须按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和处置,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2、安全员安全职责应包括: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组织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活动,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3、作业队长安全职责应包括: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进行验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产生安全隐患;当发生重大或恶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班组长安全职责应包括: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检查安全标牌是否按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是否正确完整;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召开上岗前安全生产会;每周应进行安全讲评。

5、操作工人安全职责应包括: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规作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爱护安全设施;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拒绝违章指挥。

6、承包人对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包括:审查分包人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应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对分包人提出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人,应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应统计分包人的伤亡事故,按规定上报,并按分包合同约定协助处理分包人的伤亡事故。 7、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应包括:分包人对本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遵守承包人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服从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承包人报告伤亡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

8、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必须按国务院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9.3.2 实施安全教育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

2、作业队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了解所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学习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机械设备和电器使用、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学习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了解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3、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了解本班组作业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及纪律;学习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

(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了解本班组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机具安全要求。

9.3.3 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承担施工的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2、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9.4 安全检查

9.4.1 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经理部定期对安全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项目经理部应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

9.4.2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过程的特点和安全目标的要求,确定安全检查内容。

9.4.3 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应配备必要的设备或器具,确定检查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并明确检查内容及要求。

9.4.4 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应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并记录检测结果。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应进行纠正。

9.4.5 安全检查人员应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部位,确定危险程度。 9.4.6 项目经理部应编写安全检查报告。 9.5 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

9.5.1 安全隐患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项目经理部应区别 \"通病\"、\"顽症\"、首次出现、不可抗力等类型,修订和完善安全整改措施。

2、项目经理部应对检查出的隐患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政通知单。受检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应经检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3、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向责任人当场指出,限期纠正。 4 安全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 9.5.2 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 \"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事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 告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员应立即用最快的传递手段,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情况,上报至企 业安全主管部门。企业安全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按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2) 事故处理: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

3) 事故调查:项目经理应指定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人员,会同企业工会代表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

4) 调查报告:调查组应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损失责任、处理意见、纠正和预防措施撰写成调查报告,并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报企业安全主管部门。

塔吊安装及拆卸作业指导书

1.0搭吊的安装:

1.1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1.1进行装配前应考虑装配所需的空间尺寸,然后定出准确位置。

1.1.2在安装塔吊前,应检查各个装配部件是否都已准备齐全。 1.1.3检查塔吊的基础是否符合图纸的设计要求,测量基础埋设件与塔吊连接的尺寸是否符合图纸的要求。

1.2立塔:

1.2.1安装塔身第一节:利用工地吊车将已组装好的塔身节第一节安装在固定支座上,用4×2只销轴连接塔身第一节和固定支脚,并用安全销锁住。

1.2.2安装驾驶室节:吊装导轨,并用销子固定在回转支承下面,使用四根吊索将其吊钩挂在驾驶室的吊耳上,将驾驶节吊成垂直,再在其上系一根引绳,以便在提升过程中导向;吊起驾驶室节,并与塔身第一节对上,用8根销轴将回转支承与塔身第一节联起来,再用四根销子和开口销将这些轴销锁住。

1.2.3将4m长的吊索挂在塔头上,提到需要的高度,然后缓缓下落,使塔头支脚能对齐驾驶节顶前耳座,装入轴销并用开口销锁住,塔头到位后,用连杆将塔头拉住。

1.2.4装配起重臂及平衡臂:

1.2.4.1装配平衡臂:在地面上,用4×1轴销将平衡臂端节(1)和平衡臂根节(2)组装起来,在臂端节和臂根节之间连接走道(4),将平衡臂起重托架(5)吊装到平衡臂端,安装时使用4×1轴销,并按详图组装走道,装上两侧护栏,护栏之间用卡(7)连接,并在(8)处插入护栏竖杆,并用开口销锁住,然后装上端部护栏,用4×1轴销按图将其固定,并在(1)轴将其锁住。

1.2.4.2装配起重臂:将起重臂根部适当抬高使小车能安装上去,装上带检修平台的小车,并将其固定在起重臂根部,按所需臂长组装起重臂节,将托架固定在起重臂上弦杆上,然后按图装上其它部件。

1.2.4.3平衡臂的整体吊装:吊装平衡臂需用12m长吊索两根(φ21.3mm),将吊索挂在平衡臂端节的四个规定点上,将平衡臂从地面吊起,同时注意吊物是否平衡,吊起后使平衡臂略向前倾,到位后穿上两个下轴销(2),并用开口销锁住,下放平衡臂以便销上两个销轴(3)并插上开口销,平衡臂安装就位后即可拆去吊具(1)。

1.2.4.4起重臂的整体吊装:在起重臂上挂12m长(φ21.3mm)吊索两根,在臂端系绳两根以起导向作用;用辅助吊车将吊臂吊起,然后逐渐下放至两个臂根销(2)能穿上处,穿上臂根销和开口销,继续提升起重臂,直至拉杆能与塔头撑架拉杆销连接,使用张紧器以便张紧平衡臂拉杆,抽掉连杆的轴销,并将连杆折向平衡臂一侧,张紧器继续工作,使塔头撑架向后倾斜,起重臂拉杆张紧,按图将平衡臂连接横梁与连杆销连起来,然后拆掉张紧器和吊具。

1.2.4.5起升卷筒钢丝绳的安装:将钢丝绳绕在起升卷筒上,要求绕新绳的绳筒和起升卷筒之间保持最大距离,平衡臂一经安装完毕,就可自动满足这种条件;用一根牵引绳将钢丝绳尾端提起,引至平衡臂上,将钢丝绳穿过滑轮并固定在卷筒的钢丝绳套上,同时进行相应的电气连接,并起升运动,检查钢丝绳是否完全缠绕在卷筒绳槽内。

1.2.4.6用汽车吊安装配重:拆下装配在平衡臂头的锁杆,按安装顺序将配重块摆放好,使用带有销轴的吊索提起第一块配重至支架的水平位置,并将其置于上横梁之间,将销轴和附件连接好,然后落下配重块,使销轴插入其支撑架。在吊装过程中,应避免配重块被平衡臂顶起,减少危险因素。其它配重块也以同样的方式进行,全部配重块安装完毕后,必须将它们锁在一起,最后重新装上锁杆。

1.2.4.7顶升与加节:

1.2.4.7.1顶升的准备:顶升前的准备工作应包括放好顶升所需要的各种附件,各种塔机型号所需要要的附件均有具体规定,大多数附件在立塔时就安装就位了,而不是顶升前才安装的,顶升附件有顶升横梁的就位、顶升套架的就位,安装导轨、安装加节钩和引进小车,安装时参照不同型号塔机的要求进行。

1.2.4.7.2加节:塔节顶起部份通过止动靴支撑在塔身最后一个标准节的上顶耳座上,活塞杆几乎全部伸出,但整个行程不能使套架上导轮超出塔身的固定部分,随后将标准节推向塔身引入套架,并将液压系统操纵杆推至上升位置,使止动靴脱离耳座;操纵控制杆,使止动靴脱离塔身,然后将液压系统操纵杆推至下降位置,使标准节准确地插入鱼尾板,用4×2轴销将这一标准节接起来,并插入锁销和开口销。提起在铰接的扶梯至上固定点,再将扶梯下部接头插入下一个标准节的扶梯;松开引进小车标准节架上的四个固定附件,并将其推出套架。重复顶升,直至达到所需的高度;最后一个标准节必须下部与塔身连接,上部与回转支撑脚连接。

1.2.4.8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1)立塔后的检查工作;

2)收放导轨;

3)放下顶升套架;

4)安装塔头通道扶梯;

5)穿绕电缆;

6)安全装置的安装、调试;

2.0塔吊的拆卸:

2.1拆卸前的准备工作: 2.1.1检查塔吊拆卸区域,确保该区域内无影响拆卸的障碍物存在。

2.1.2将顶升套架升至塔身顶部,并用销轴将其连接在回转支承的四个支脚上,然后按说明书装上套架附件。

2.1.3顶升横梁应装在回转支承的耳座上。

2.1.4引进小车挂在导轨上,并固定在需要拆卸的标准节上,将起重臂转至套架开口一侧。

2.2拆卸塔身:

2.2.1按有关说明,使塔机处于顶升的配平状态,当回转支承支脚离开塔身鱼尾板200mm左右时立即停止顶升,并将引进小车上的固定件锁闭在应拆卸的标准节上。根据有关说明使引进小车就位,将连接标准节与其下方标准节的轴销拆掉,将扶梯拆开,继续向上顶升,直至标准节与鱼尾板脱开,然后将止动靴支承在塔身耳座上,将引进小车向外移至导轨上,以便将标准节推出套架。

2.2.2每拆一节标准节,油缸应重复顶升三次。

2.2.3在下降塔机时,必须在止动靴上装安全楔。

2.2.4将塔吊标准节降至地面;将回转支承支脚插入下方标准节的鱼尾板内,并在四脚杆上插入安全销,落下配平重;再将引进小车挂在导轨上,与下一个应拆标准节连接,按要求反复上述操作,直至将塔身拆卸完毕。最后拆除液压系统,放油,并降至地面,并用塔机标准轴销将回转支承与塔身第一节连接起来。

2.3拆除钢丝绳和配重:

2.3.1将吊钩滑轮组降至地面。

2.3.2从起重臂端的旋座上将钢丝绳固定楔套取下。

2.3.3在配重和起重臂端下,能用辅助吊车拆卸时,应将起升钢丝绳绕在起升机构卷筒上;如有辅助吊车拆卸,则可将起重钢丝绳全部绕在其它绳筒上保存起来。

2.3.4利用拆绳对钢丝绳全长进行认真检查。

2.3.5按照有关说明的相反程序,用辅助吊或卷扬机拆下配重。

2.3.6将小车移至臂根,从小车上将钢丝绳卸下,将小车后绳缠绕在小车卷筒上,拆除小车前绳,将小车固定在起重臂上。

2.3.7拆除全部附件,并拆开连接的电缆、安全绳。

2.4拆除起重臂(整体拆卸):

2.4.1拆卸平衡臂上的连杆横梁:用两根12mφ21.3mm吊索,按有关章节所示的吊点将起重臂吊起,在平衡臂上安装张紧器,放松张紧器使拉杆松驰,卸掉平衡臂连接撑架。

2.4.2拆卸起重臂拉杆:放松张紧器,并将起重臂下降,塔头撑架向前倾斜到位后销上连杆。抬起起重臂卸掉拉杆,检查起重臂拉杆是否放入托尺内。为安全起见,可将拉杆缚于起重臂根处。

2.4.3放下起重臂:将起重臂举成水平,卸掉根部轴销,将起重臂从塔中抽出,用系在臂端的绳索导向,逐渐将臂放下。

2.5拆卸拉杆和起升机构: 2.5.1拆卸平衡臂拉杆。

2.5.2用三根4米长吊索将起升构件吊起,该吊索由三个挂钩固定在起升机构耳座的吊环上,将起升机构放到地面。

2.6拆卸平衡臂全臂:采用这样的拆卸方法,平衡臂仅用一道工序即可拆下,用四根长8mφ21.3mm吊索在规定吊点将平衡臂吊起,为了便于取下轴销,辅助吊车将平衡臂稍抬起,轴销即可取出,并插入销卡箱内。辅助吊车继续工作,将平衡臂从驾驶室节中抽出,取掉安全索,将平衡臂放至地面。

2.7拆卸塔头撑架、驾驶室节、回转支撑和基础节 -- 套架组件。

2.7.1拆卸塔头撑架:用一根4米长吊索将撑架吊位,卸掉连杆,抽出撑架轴销,将撑架拆下放至地面。

2.7.2拆卸驾驶室节:用两根8米长吊索(φ21.3mm)将驾驶室节吊位,拆开驾驶室节并将其下放至地面。

2.7.3拆卸回转支承:用两根长8米φ21.3mm吊索挂位回转支承,抽出回转支承与塔身第一节连接轴销,将回转支承放至地面。

2.7.4拆卸踏身第一节 -- 套架组件:在鱼尾板轴销上装吊环,用两根长8米φ21.3mm吊索将基础节 -- 套架组件吊位,拆除塔身第一节与底盘基础的轴销,吊出组件并下到地面。

隧道施工各岗位安全作业标准

面对市场经济的日益激烈,加强安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是当前企业生存发展的一条生命线,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一些员工头脑中存在一种“看惯了,干惯了”的思想,对事故隐患没有敏锐洞察力和保护能力,对自身安全没有强有力的防范意识,对安全作业没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仅凭片面的经验和习惯性意识执行操作,这些作法是不适应当今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为此,我项目部根据宁淮高速公路JBI合同段工程的施工实际结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法,以及上级单位等有关安全规定制定各工种安全作业标准。

如果你是一名普通员工,请珍惜自己,善待他人,用规范化的作业行为作到“上岗一分钟,安全六十秒”。

如果你是一名管理干部,请严于律己,爱护同志,了解作业标准,深入现场,消除你所发现的每一个事故隐患。

如果你是一名安质人员,请热心岗位,恪尽职守,随时促进作业员工按标准作业,并严肃处罚违章行为。

警惕!你的每一点疏忽,都会伤害自己、伤害他人,你的每一份慎重都会给他人和家人带来美好的明天。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为企业发展创造出一个广阔的市场而努力,确保安全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

一、安全管理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针对工程实际及人员配置及工程分布等实际情况,尽快熟悉掌握工作流程,使之各项目、各工种走向标准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监督、制约、激励、惩罚机制,加大安全管理的力度,完善管理措施。

2、以“安全标准工地”建设为目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设定安全区、安全岗、安全点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开展群众性的事故预想活动,作到防患于未然。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管理纳入生产管理全过程,明确规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生产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责任。因违章指挥,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要承担经济、行政或刑事上的责任。

4、加强上岗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本着干什么学什么,懂什么的原则,使作业层的安全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使作业者懂得工前检查内容,工作中遵守事项,工作后交接注意问题,作到心中有数,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提高群体安全意识。

5、强管理层的安全意识教育,形成制度管理,规范管理层的管理作用,特别是生产方面的管理层首先带头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不顾此失彼,认真执行操作好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使每一个管理者得到最有效的发挥,使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得到最大的保证作用,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工作稳步发展。

6、实行严格的检查制度,靠前指挥,查隐患,堵漏洞,定措施,对工程中的重点、难点、死角都要设专人负责,实行“三定一记”,消灭事故隐患。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每天作到巡视检查,深层次的落实整改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无误。

7、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分班作业点选派责任心强、懂安全知识的安全员跟班监察,检查内容是:

(1)检查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检查违章违纪行为,并对照制度项目提出处罚意见;

(3)检查重点部位安全情况,督促有关单位抓好措施落实。

二、各工种标准化作业制度

(一)司钻工(开挖工)

1、到达工作面时,应先检查工作面的安全情况,顶部及两帮围岩是否牢固,松动岩石应锚固或清除,达到安全状态后方可正常开钻作业,没有认真仔细按此操作造成事故隐患,处以领班负责人100元罚款。

2、严令禁止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3、钻孔台车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认真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B装药与钻孔必须自上而下(未装药前打眼不受此限制)钻孔与装药应隔一排孔,其距离不得少于2.5M。

C装药与钻孔人员,必须分区域固定。

D严禁在已装药管的情况下用钻杆清孔,严禁在已装药管的区域内补打眼孔。

E由值班负责人统一指挥,检查以上措施落实情况,违者责令其停止作业,轻者罚款200元,违章造成事故者要承担全部责任。

(二)爆破工

1、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爆破证方可上岗作业。

2、按爆破物品管理规定办理领取、运输、使用手续,在装运过程中严禁起爆器材与炸药混装,必须有专人清点押运,未使用完的爆破物品,必须及时办理退库手续,严禁私自存放,不能丢失。

3、配合台车打眼平行装药时,严格执行司钻工的第三条规定使用风钻打眼时,不准边打眼边装药。

4、进入装炮位置,首先检查围岩情况,松动石块应清除干净或支护,作业区应照明良好,专用器具齐备完好。

5、装炮使用的脚手架,需搭设牢固,板面宽度及承重能力符合作业要求,使用高压风吹眼时,应疏散眼孔正面工作人员。以免飞石伤人。

6、导火索长度必须保证点炮人撤至安全位置的距离,大断面开挖的机械设备待避距离不得少于200M。

7、爆破后在20分钟检查处理人员方可进入爆破场面,检查处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的检查有无瞎炮及残余炸药或雷管,有无围岩变化,支护有无损坏变形。瞎炮处理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

8、洞内爆破作业时,必须由专职安全员和现场值班员参与落实安全警戒,否则不能进行爆破作业。负责爆破警戒工作,其警戒距离按施工规范执行,违反以上规定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负全部责任。

(三) 找顶工

1、找顶工应选派责任心强,有一定安全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跟班找顶工必须跟到本工序作业完毕,巡回找顶工必须对本管段内的重点部位进行监护,对一般部位进行检查巡视,发现危石及时处理。

2、找顶工对不同围岩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一时处理不下来的要采取防护措施,对接班人员及值班负责人要交待仔细清楚,并填好交接班记录。

3、努力学习并撑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清找方法正确,原则清找顺序是:先顶部,后两帮,先外后里,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在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责令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

5、必备的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是安全有效。

6、脱岗者一次罚款100元,失职造成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四)喷锚工

1、对所用机械及操作平台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2、喷射嘴前方不准站人,喷射作业面5M左右不得有人员过往。

3、喷射手必须配戴用具,2M以上高处喷射,按高空作业规定操作。

4、压缩空气胶管、水管,必须连接可靠,电线绝缘良好,不得有漏雨、漏水、漏电的现象发生。

5、喷射中若有堵管或停料、停风、停电时,应立即将喷头朝向地面。

6、锚杆锚注人员,找好自身作业的安全位置,配备锚注所需的工具及材料。

7、锚固剂浸注时间符合使用规定,推锚杆时用力适度,当阻力增大时,用铁锤击打锚杆,要清除手上油汁,防止锤把脱手伤人。

8、以上各条,有一项违规者罚款100元,造成事故者,负全部责任。

(五)木工

1、上班前带好各自所用工具和劳保用品,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

2、上下人行梯必须安设牢固,梯子不得有脱档、悬空、摇摆现象。

3、搭设台架,必须按施工部门提出的设计,不准偷工减料,凑合了事。

4、搭设排架、平台架、支撑等工序完成后,由木工负责人检查验收,大型临时设施要按有关临时工程规定和检查制度执行。

5、完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对坚硬物、扒钉、钉子收集保管和交库,做到文明施工。

6、以上一项不合格罚款100元,主要项目不合格和有隐患罚款200元,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承担全部责任。

(六) 砼工

1、搭设砼简易平台架的强度满足负荷要求,下部支撑要架设牢固。

2、砌拱平台要满铺,无探头板,两端要固定,无滑动现象。

3、砼提升作业时,料斗下严禁站人,上部接料人员严禁用手攀钢丝绳及提升滑轮。

4、搭设平台两端要安设不低于1.0M高的防护栏,漏斗口不使用时要木板加盖,严禁将物品或工具从平台扔下。

5、以上违反一项者罚款100元,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负全部责任。

(七) 捣固工

1、捣固工在开工前应首先检查捣固器的电机、电缆是否绝缘良好,零部件有无裂缝松动,振动性能是否良好。

2、操作时,振捣棒插入深度适宜,提拉时不得用力过猛,以免拉坏振捣胶管。

3、捣固器发生故障时,电机部位由专业电工处理,振动部份发生故障修理,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维修。

4、捣固工操作时,必须配戴胶手套、水胶鞋、及防护眼镜。

5、以上违反一项者罚款100元,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负全部责任。

(八) 电工

1、电器操作人员,持有地方劳动部门签发的特种工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及绝缘手套,配备安全有效的作业工具。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断电,禁止带电作业,各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力安全规定,定期与不定期对相关电器设备线路进行检查维修。

4、跟班电工负责本班电力线路、电器设备检查维修,负责施工段的线路照明的安全工作。

5、施工放炮时,负责电器设施撤迁及防护工作,在维修高压电器时必须有两人同时进行,电闸应有人监护看守或加锁,悬挂“禁止送电”标牌。

6、在发生电器故障及触电、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并同时采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砂灭火,严禁使用直射水流或泡沫灭火器,,以防发生短路。

7、间断使用的开关,在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清除触点积碳灰尘、水汽,确认合格后,方可合闸使用。

8、以上违反一项者罚款100元,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负全部责任。

(九)拌合司机

1、搅拌机安设基础必须平稳牢固,不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2、操作前应检查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设施是否良好有效,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3、进料斗提升后,严禁人员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毕应将拌料斗固定好。

4、现场检修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滚筒内修理,外面要设人监护。

5、拌合作业完毕,对拌合机要进行清洗、润滑、检查、紧固,对周围工作面进行打扫清理。做到文明施工。

6、以上违反一项者罚款100元,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负全部责任。

(十)电气焊工

1、电气焊工必须持有地方劳动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氧气瓶不得与乙炔瓶同放一处,距离易燃爆炸品和明火距离不少于10M。

3、焊钳与手把线必须灵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氧气、乙炔使用压力表及安全阀必须灵活可靠,氧气管、乙炔管无破裂漏气现象。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焊接储存过易燃、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时,必须清除干净,打开所有孔口方可进行焊接。

5、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地,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不准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6、雷电时,停止在露天焊接作业,焊接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焊机电源,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隐患,方可离开。

7、氧气瓶应配全应有的防震胶圈及安全帽盖,在搬运作业中严禁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如有冻结应用热水加温化冻,不准用火烤。乙炔管使用后要清除管内积水。

8、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溢出,发生燃烧事故。

9、违反以上规定一项罚款100元,造成事故者负全部责任。

(十一)挖掘机、装载机司机

1、挖掘机、装载机司机必须持有地方交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发放的驾驶证和厂内机械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应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不能高于4m。铲斗回转半径内有其他机械作业时,应停止作业。

3、装碴时,应待汽车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铲斗离地1米左右,锁闭操作手柄,上下坡时,不准空档滑行,爬坡不应超过20%的坡度。

4、操作手柄时,用力平衡适度,臂杆下降时,中途不得突然停顿,使铲斗、斗柄和动臂靠紧。

5、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事故者,负全部责任。 (十二) 自卸汽车司机

1、自卸汽车司机必须持有地方交管部门发放的行车驾驶执照,经单位调派后,方可上车操作

2、发动后,应检试倾卸液压机构,配合挖装机装料时,自卸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超过驾驶室顶部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3、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周围及上空有无电线及行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升举车斗卸料。卸料后,车箱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4、在坑洼险地卸料时,应下车查看地形,必须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5、检修车辆时和倾卸装置时,应打好眼石,撑牢车箱,以防车溜和车箱突然下落伤人,驾驶室严禁超载,严禁人货混装,自卸车箱严禁载人。

6、违章作业者罚款50元,违章造成事故者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卷扬机司机

1、卷扬机司机必须持有地方劳动部发放的特种工种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2、卷扬机应放置在坚实、平坦、视线良好,没有障碍的地点作业,卷扬机转向轮中心线垂直对正,卷扬机距离地滑轮不少于15M,也可根据具体的施工条件处置撑握。

3、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齿轮、传动滑轮等是否安全可靠及有效,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严禁带病、超负荷工作,对以上关键部位要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

4、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不得用身体任何部位触及钢丝绳,对钢丝绳的使用周期和实际损伤情况要严格把握必要时坚决更换,不得凭估计和经验使用。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闸,并将运送物放下。

5、钢丝绳在卷扬机的滚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保留三圈,断丝不得超过规范规定。作业时,严禁擅自离开岗位。

6、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十四)机械修理工

1、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进行作业,要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2、机械解体,有回转机构要卡死,不准在发动的车辆下操作。

3、清洗用油、润滑配件的油脂,必须指定存放,废油,泼油棉不准随地乱丢。

4、用台钳夹工件时,应夹紧牢固,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5、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击车销用锤时不准戴手套,大锤甩动方向不准站人。

6、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事故者承担全部责任。

(十五)空压司机

1、空压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2、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送风阀前,必须事先通知工作地点的有关人员,空气压缩机出气口处不准有人工作。

3、压力表、安全阀和调节器应定期进行检验,保持灵敏有效,发现气压表、机油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突然超过规定或指示不正常时,发生漏水、漏电、漏气、漏油或冷却堵塞及发动机有异响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4、清洗零部件应采用金属清洗剂及专用安全去圬粉,严禁使用汽油清洗零部件。停机时先降低气压,发动机空转3-5分钟,方可停机。

5、严禁穿高跟鞋、拖鞋上班。

6、违反规定者罚款20元,违法规定造成事故者承担全部责任。 (十六)充电工

1、充电工要具备电工作业的专业安全知识,对充电机的使用,电线路的布置,电气设备使用,要严格遵守“电业安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充电作业要戴防护镜、胶手套、胶皮围布,穿水胶鞋,戴安全帽。

3、懂得电解液的配置方法及安全操作事项,了解火灾预防和消防知识,掌握使用各种消防器具。

4、检查调试充电机工作完毕时,应插好充电插头,再接通电源,打开充电机开关,按规定调整充电电流。

5、在充电过程中,定时测量电解液比重及温度,若温度超过限定值(一般为45度左右),可降低充电电流或停止充电,待冷却后再继续充电。

6、充电时应防止铁屑及其他金属物落在电瓶表面,禁止在电瓶上放置工具及零件,以免发生短路。

7、充电车间,禁止烟火,以防止可燃气体燃烧发生火灾,充电机不准超负荷运转,使用中应检查接头,不允许有松动,以防止击坏电桩。

8、保证电瓶电量饱满,充电后旋紧孔盖,协助做好出车准备工作。

9、违反规定造成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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