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明督查组工作制度
1、定期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每月第一周星期二上午集中检查,对全院各校区、各部门、系部进行全面检查。
2、抽查。每月抽查不少于4次,时间不固定。由组长临时组织检查组成员进行。
3、随机检查。督组成员在平时工作中随时随地进行检查,检查情况汇总到总记录员。
4、督查组确定专人(总记录员)记录检查、抽查情况,并进行统计建档。
5、督查组每月对各部门创建情况和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校园文明督查组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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