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条约
甲方:(男)
乙方:(女)
自2012年4月27日相恋以来,由于各种原因致相处之中冲突不断,已严重影响二人美好幸福生活的进程及双方正常生活、工作。本着自觉自愿,相亲相爱,加强双方感情培养,以最终达成一个共同的愿望,顺利地进入婚姻并一生一世相爱到白头偕老,特制定该条约:
1、以结婚为前提,不得轻易说分手。感情不是不合适就分手,腻了就还,而是要彼此磨合,彼此包容,有不同的习惯和脾气也要想办法在一起。不说分手,不给自己退路。
2、不得向对方施以恶毒、伤人的语言,想想都不可以,想多了就会说,说多了就会做,都是不断在加强自己的心理暗示的过程,从而走向错误的道路。
3、若出现争吵的迹象,双方因自觉在5个回合内控制事态,如若仍然无法控制,都将要自觉闭嘴,等双方冷静之后再进行沟通。不可以以此为理由的不接电话或者关机,如有发生,罚做一个星期家务(全部内容)。事后,主动认错的人要多加鼓励,以主动认错为荣,以固执己见为耻。
4、爱屋及乌,要爱对方爱的一切,任何事物,首要的就是家人,爱对方所爱,对方会更加安心,利于两人之间的关系。
5、恋爱双方在日常生活中与同事朋友间保持正常的革命战友关系,及时将一切有意无意滋生的红、蓝颜知己等暧昧关系扼杀在萌芽状态,特别提出对于前恋人要多加注意。
6、双方应尽关心、爱护对方之义务,为对方考虑,理解包容对方,乐其所乐,忧其所忧。
7、对于家务,双方要将“自己多做就能让对方少做”的精神,贯彻落实在实际行动中。
8、由于男女生理构造的天然差异性,乙方天然处于弱势地位,甲方不得以绝对平等要求乙方。
9、双方应经常关注对方的心理世界,若对方出现抑郁、烦躁等现象,应耐心与其谈心、倾听其抱怨不安等,并及时有效地予以开导,解决对方烦扰的问题,使对方达到心情愉悦地工作和生活,以增强其对生活的热爱程度,提高其幸福指数、安全感指数。
10、为让乙方感觉到被关怀呵护,甲方要积极主动地保持各种形式的沟通,无特殊情况每天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进行语音和文字联系(特别提出短信形式的早安午安晚安等),每周提交恋爱心得至少一篇,以长篇短信的形式发送给乙方。
签字:
201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