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君村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为加强村消防工作,减少火灾危害,保护村民生命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公约。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村消防活动,认真做好村消防安全工作。
二、村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对本村消防工作负总责,村内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责。
三、不在住宅内生产、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汽油、天拿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在村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爱护消防设施,不损坏、圈占、阻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自觉维护楼道、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等设备。不占用、封堵楼梯走道和出口,不在消防车通道设置障碍、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五、村内各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本身的消防安全工作并积极配合村做好消防工作。
六、遵守安全用电、用气、用油、用火等管理规定,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器。
七、不乱扔烟头,不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家长要教育小孩不玩火,正确使用电器、燃气用具。
八、村内商店按标准配置灭火器,并固定设置在方便取用的地方,装修材料要采用不燃材料。
贺君村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 掌握辖区消防安全情况,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 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协调处理辖区重要消防安全问题;
(三) 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 组织对辖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实施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五) 组织并管理志愿消防队,督促其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六) 组织实施对老、弱、病、残人员的消防安全帮扶救助,做好外来人员、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
(七) 实施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开展农业收获季节和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宣传教育。
贺君村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贺君村防火公约
(一) 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主动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二) 积极参加消防演练、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或报告;
(三) 不挪用、圈占、埋压和损坏消防设施,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四) 定期检查灶具和电器设备安全,养成人走电断、火灭的习惯;
(五) 不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违章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乱倒液化气残液;
(六) 按照划定区域堆放草垛,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儿童不要玩火;
(七) 严禁乱扔烟头,严禁私自烧荒、随意焚烧秸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和易燃易爆危险区域;
(八) 发生火灾时立即报警(电话119),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