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喜获全国“农村金融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近日,我行被中国银监会工会、合作部和中国金融工会办公室授予“农村金融服务先进单位”称号。这是我行不久前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等殊荣之后再次锦上添花。
2012年3月,银监会工会、合作部和中国金融工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双百竞赛”活动的通知》以来,我行积极响应,精心部署,全员参与。通过切实改进和提升全行金融服务水平,强化对“三农“的支持,推动竞赛活动纵深发展。一是优化网点合理布局及ATM机、POS机具的安装,切实提高服务的广度、密度和深度;二是以推进信贷文化建设,全面启动“三项工程”为抓手,净化信贷环境,实行公开、透明办贷,遏制“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树立自身良好形象;三是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大力扶持“三农”。我行通过与桂林银行、德国IPC公司合作,为“三农”的发展量身定做“小额农贷项目”, 创新“公司+基地+农户+银行”的贷款模式及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兴安县的种养殖业等基础农业的发展。同时,以独立法人机制为优势,加强同业合作,积极引入外来资金10多亿元,支持兴安县的经济发展,确保实现涉农贷款“两个不低于”目标。
通过参与竞赛活动,我行“支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在帮助“三农”发展的同时,也实现自身的发展壮大。截至2012年
末,我行资产总额为12.23亿元,贷款余额为7.39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为6.8亿元,占全行贷款余额的92%,存款余额 11.02亿元,存贷款余额分别跃居兴安县金融系统第3 位。利润总额2033.16万元,上缴各项税收1084万元,进入兴安县纳税大户前5名。
王彦均) (供稿
兴安民兴村镇银行召开行务会贯彻落实桂林银行一季度分析会和专业工作会议会议精神
《兴安民兴村镇喜获全国“农村金融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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