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政审调档办理流程
第一步:毕业生收到《调档函》后交辅导员签署“同意调档”意见,并盖学院公章,根据报考院校要求到学院进行思想政治审查鉴定,学院审核鉴定后在《思想政治审查表》上盖学院公章。
第二步:
(一)报考院校不要求提前调档案、所有入档材料毕业时(6月底)统一归档寄送的,需办好以下手续:
1、毕业生自行邮寄《思想政治审查表》。
2、本人未签约的《就业协议书》交回就业指导中心。
3、《调档函》交到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后交回辅导员。
(二)报考院校要求提前调档的,在调档日期截止前一周,需办好以下手续:
1、本人未签约的《就业协议书》交回就业指导中心。
2、《调档函》交到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后与《思想政治审查表》一并送交学生处档案室。
备注:
1、考取研究生但之前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解约证明》(必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否则无效)、本人已签约《就业协议书》才能按上述步骤办理。
2、考取研究生但本人《就业协议书》不慎遗失的:①本人写一份遗失说明;②交辅导员审核、签名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③持学院审核过的遗失说明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遗失网上公示手续,公示期为一个月;④一个月后,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才能按上述步骤办理。
3、推荐免试(保研)毕业生没有《就业协议书》,直接按上述步骤办理。
4、办理地点:就业指导中心:赭山校区:学生食堂四楼
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学生处档案室: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就业指导中心
学生处档案室
2012/4/10
《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政审、调档办理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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