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文件材料
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一、办公室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党和国家、省、市、县领导人,人民代表视察、检查工作中形成的讲话,批示、题词和主要的照片、录音带各种文件材料
(1)省部(含)以上(永久)
(2)省部以下的(30年)
2、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材料(30年)
3、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1)针对本机关的(永久)
(2)非针对本机关需要本机关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
4、报刊登载的有关工业园各种材料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10年)
(二)本机关的文件材料
1、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的纪要、会议记录(永久)
2、管委会召开的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
(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
(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 1 -
3、管委会成员在上级会议上的发言材料和汇报材料(永久)
4、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
(1)重要的(永久)
(2)一般的(30年)
(3)本机关工作汇报材料(30年)
5、工业园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永久)
6、工业园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
(1)年度或全过程的(永久)
(2)非年度或阶级性的(10年)
7、工业园的专题报告、总结及典型调查材料:重要的(永久);一般的(10年)
8、工业园制发的属本机关主要职能并贯彻执行的通知、决定、通报、规定(永久)
9、工业园向上级的请示和上级的批复以及下级的请示和本级的批复
(1)重要的反映工业园主要职能的(永久)
(2)一般行政事务性(10年)
10、工业园大事记、各种史志(永久)
11、工业园编印的《园区动态》等工作信息(30年)
12、文书、档案、保密、信访工作总结和经验材料以及档案移交
清册(永久)
13、信访工作中的结案材料:有领导批示和处理结果的(永久):其他有处理结果的(30年)
14、群众来信登记及未处理的来信(10年)
15、统计材料:年度和年度以上的(永久);年度以下的(10年)
16、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验收(评估)等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一般的(10年)
17、国有资产管理、办公设施及用品、车辆的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管理等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一般的(10年)
(三)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
重大问题专题报告(永久);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30年);年度以下计划、总结、统计材料(10年)
二、规划建设部
1、工业园的整体规划(永久)
2、工业园内土地征用及报批资料(永久)
3、工业园内基础建设、公共设施管理资料(30年)
4、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资料(永久)
5、发布工业园内工程咨询信息(10年)
6、工业园内土地、规划建设有关数据的统计和资料(永久)
三、投资服务部
1、入园企业申请、《投资协议书》(永久)
2、接待客商,洽谈项目资料(30年)
3、公布或发布经济合作项目信息(10年)
四、企业管理部
1、入园企业上报的相关经济指标:年度及年度以上的(30年);年度以下的(10年)
2、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及年度以上的(永久);年度以下的(30年)
3、安全生产台账(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