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海南联通公司金盘南二楼、四楼及海甸综合楼一层的消防气体灭火工程改造项目的验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海南联通公司金盘南二楼、四楼及海甸综合楼一层的消防气体灭火改造工程。
第二条 委托内容:办理海南联通公司金盘南二楼、四楼及海甸综合楼一层的消防气体灭火改造工程检测、报建、验收,并取得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
第三条 项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第四条 双方基本义务
(一)甲方基本义务
1.向乙方提供用于报建的消防施工图纸; 2.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3.配合乙方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4.工程施工按有关消防规范执行; 5.甲方准备好相关验收资料交给乙方。
(二)乙方基本义务
1.乙方负责该项目检测、报建、验收所需费用;
2.甲方和业主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金额不经过乙方公司账户;
3.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须将收到的款项在二日内无任何条件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 合作期限为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 第六条 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00,大写: 壹拾万元整。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两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支付人民币¥ 70000.00,大写: 柒万元整。
2.乙方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经甲方确认后两天内向乙方付清余款人民币¥ 30000.00,大写: 叁万元整。 第八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双方如有争议,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日期: 乙方: 开户行: 账号: 开户名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