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 学 专 业
一、业务培养目标
培养以化学、生物学、基础医学为基础,比较系统地掌握药学各分支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比较宽泛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专业适应性,能够在药品研发、生产、流通领域中从事工作的高级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一)素质目标
1.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从民众的健康利益出发,愿为祖国药学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身;
2.具有敬业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对技术精益求精,对事业高度负责;
3.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不断追求卓越;
4.加强自身修养,提高道德和精神境界,尊重同行,养成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树立法律观念,依据药事法规开展各项活动。
(二)知识目标
1.掌握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化学和药物分析等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药物鉴定、设计、开发、制剂、药理和临床应用的基本理论和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药学实践;
3.掌握主要药物制备、质量控制、药效学和药物安全性评价的基本方法和技术;
4.了解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
5.熟悉药事管理的法规、政策与营销的基本知识。
6.了解本专业领域科学新进展及相关学科新知识。
(三)技能目标
1.受到系统的药物科学研究方法的训练,具有从事药物研究与开发、药物制剂设计与生产、药物质量控制、药物筛选的能力。
2.具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文献检索方法处理有关专业问题的能力。
3.具有外语交流能力、熟练翻译专业文献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药学、化学、医学基础。
主要课程:有机化学、物理化学、药学生物化学、分析化学、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用植物与生药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临床药理学、药事管理学、内科学。
四、修业年限和授予学位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五、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详见药学专业教学进程表
(一)和表
(二)
(二)说明
1.教学进程表中,选修课均为限定选修课,计入周学时; 2.学生进入药学实习阶段,每周安排1次专题讲座。
六、时间分配
修业年限4年,共199周。其中入学教育及军事训练3周,教学125周,考试14周,假期35周,毕业实习20周,毕业教育2周。
(一)军事训练:含军事理论和军事技术训练课,入学后集中进行3周;
(二)第一至七学期每学期温课备考2周,放假5周;
(三)毕业实习:第七至八学期安排毕业实习及论文答辩20周,其中第七学期5周,第八学期15周。
七、成绩考核与要求
必修课:考核以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进行,考试课的时间安排必须严格按教学进程,在课程结束或学期末进行,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入学籍;考查课的时间可根据具体教学进程在平时进行,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入学籍。在学生毕业时不能有不及格的课程。
选修课:选修课均为限定选修课,要求学生必须选修。在学生毕业时不能有不及格的课程。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进行严格的成绩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药学专业教学进程表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