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像机监控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设备详细:(详见附表一)
四、工程总造价: (详见附表一)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委派专人负责该监控系统工程,积极配合乙方施工。
2.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电源、配电板,满足施工用电的需要。做好场地障碍物(含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清除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二、乙方:
l.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设备进场。
2.预算施工中所需涉及到的辅助材料(不属于乙方包干系数范围内),预算好后交于甲方。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覆盖率达到80%:以乙方现场演示效果为准。
二、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一、本合同总价款:
壹拾伍万元整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付乙方定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甲方在乙方施工时付剩余工程款50%即人民币 70000元,大写:
柒万元整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付清乙方人民币:
65000 元 ,大写:
陆万伍仟元整 。乙方质保金5000元整(大写:伍仟元整)于合同一年后支付价格详见附表一。
二、如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三、本合同造价方式:(详见附表一)。 第五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由乙方提供工程验收合格单。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
第六条
产品服务
一、乙方所销售监控产品按国家三包规定实行保修,壹年质保(人为自然灾害因素损坏除外),配件质保壹年(配件包括电源.支架.护罩)。如超过保修期,只收取成本费。
二、乙方对所售监控产品提供电话技术支持,技术服务专线:
三、提供产品软件免费升级(厂方收费软件除外)。
四、提供壹年免费上门服务。
五、如设备出现问题,甲方通知乙方后.
第七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一
)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附件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
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1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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