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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治预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15:03: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治预案

为了使交通事故急诊抢救病人能得到及时治疗,以挽救病人的生命,遵循抢救病人的生命第一原则,使抢救过程快速、高效,便捷,并提高抢救成功率,特制定交通事故伤员医疗救治应急救治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突发交通事故伤员救治指挥领导小组。突发交通事故伤亡事 件一旦发生,即自动生成我院处置交通事故伤亡事件指挥部。 指挥部视应急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方案,负责对本院交通事故伤亡事件行紧急救援和指挥协调。

(一)设立交通事故伤亡事件救治指挥系统,统一指挥和调度全院的救治工作 总指挥:

院长

副总指挥: 党支部书记 成员:

---------

(二)设立交通事故伤亡事件急救专家组,具体负责对交通事故伤员进行救治。 组长:病房主任、门诊主任 成员:-------------------

二、工作职责

(一)、发生交通事故伤亡事件后,依当时我院最高行政职务人员或医院总值班为现场指挥,而后按照交通事故伤亡事件启动相应指挥系统。

(二)、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医院交通事故伤亡事件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科室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同时通知相关急救专家组的成员迅速进场并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三)、在交通事故伤亡事件处置过程中,应当和事件现场的主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通报事件现场的态势。

(四)、在交通事故伤亡事件处置过程中,应立即向市卫生局报告。

(五)、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事件发生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六)、交通事故伤亡事件救治结束后,应对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做必要的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七)、加强对我院突发交通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三、交通事故伤亡事件报告制度

发生交通事故伤亡事件,当班人员应立即报告相关职能科室,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重大交通事故伤亡事件或部分交通事故伤亡事件发生后应在1—3天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医院办公室,经院领导批准后由医院办公室转报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时间、事件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上级部门协助的有关事宜等。

四、突发交通事故伤亡事件院前急救控制规范

当我院接到报告发生交通事故伤亡事件需要救助时,即启动本规范;

(一)、接到事件报告时,应向对方了解事件性质和伤亡情况,并迅速通知我院交通事故伤亡事件救治指挥部,医护人员及救护车队出车,同时根据伤亡情况逐级报告主管领导直至市卫计局。

(二)、医疗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尽快了解情况,并立即组织现场抢救,同时把现场情况迅速通报医院交通事故伤亡事件应急指挥部。

(三)、医疗急救小组或交通事故伤亡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已知灾情和反馈信息,决定是否组织与增派医护人员和救护车,如灾害事故较大,指派专人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指挥者应时刻与医院交通事故伤亡事件指挥部保持联系。

(四)、如系特大交通事故伤亡事件,医院在现场设置医疗急救所,担负检伤、分流和就地急救任务。

(五)、现场检伤。伤员多,尤其是救护车不足无法立即运送时,应进行检伤,分清轻重缓急,分别处理。检伤应具有急救经验的医师担任,按伤情一般分为四类,可用红、黄、绿、黑不同颜色标志,挂在伤员的胸前或手腕上。四类伤员分为:轻度损伤,血压、呼吸、脉搏等基本生命体征正常,可步行者,用绿色伤标;中度损伤,介于轻伤和重伤之间,用黄色伤标;重度损伤,收缩压小于8KPa,出现意识不清,呼吸困难、脉搏超过120次/分或有其他严重外伤者,用红色伤标;死亡,意识丧失,呼吸心跳停止、瞳孔散大的伤员,用黑色伤标。

(六)、现场急救。急救原则为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救命后处理创伤。对下列伤员都应先进行现场急救处理,待病情许可时再转送,否则易引起转送途中病情加重或死亡:心跳呼吸骤停者、大出血者、脊柱骨折者、重度休克者等。现场急救方式有自救、互救、群众性救护、专业救护等。

(七)、伤员分流,突发交通事故伤亡事件中的伤员经检伤后,除一些伤员必须进行现场急救外,其余伤员尽快送至医院抢救治疗。

(八)、医院急救小组是突发交通事故伤亡事件救治的常设机构。除做好应急处理外,还应加强平时的专业培训、应急训练、药械准备、通信通畅和车况良好。

五、重大伤亡事件处理规范

重大伤亡事件是指死亡3人或伤、亡超过6人或中重度受伤10人以上的事件。

(一)、急诊科接诊后,在进行紧急救措施的同时应立即电话告知医务科(办公室、总值班)。

(二)、医务科(办公室、总值班)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抢救组成员人员进行救治,同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向市卫计局报告,根据事件性质和级别,决定是否启动医院突发交通事件指挥系统。

(三)、主管领导(或医院突发事件指挥部人员)以及医院急救专家组成员接通知后,应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

(四)、遇重大伤亡事件,急诊科在报告医务科(办公室、总值班)的同时,当班外科及骨科医师应先对伤员进行伤情判断、分类,对危及生命的症状给予紧急救治,如止血、固定骨折部位、止痛、抗休克等措施,坚持到医院急救专家组人员到场后,再由抢救组组长统一组织抢救。

(五)、需增加护理人员时,应通知护理抢救队参加抢救。

(六)、需批量(10人以上)接收病人住院时,可通知住院部转移现住病人,作为抢救病房。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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