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简称甲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电话:
贷款人(简称乙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电话:
抵押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电话:
甲方因做生意需要,特向乙方现金借款。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于年月日借给甲方人民币(¥)元整,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利率按每个月%计算,即每个月利息人民币元整。
二、甲方需于公历每个月月初号前支付全部当月利息给,不得延误。
三、甲方保证该借款用于合法目的,如果有卷款逃跑迹象、或者明显经济恶化、或者延误十天支付当月利息,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甲方应在上述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当日将本借款连同剩余利息一次性全部归还乙方。
五、甲方如不能按期履行上述任何一种行为,每日应再支付滞纳金元(按实际延误天数计算滞纳金数额)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给乙方。
六、为保证上述协议的完全正确及时履行,甲方提供名下(产权证书/编号:)的资产作为抵押,抵押人自愿提供上述还款抵押担保。
七、、抵押人对上述借款可能产生的一切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分份,甲、乙、抵押人三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借款人):
年月日
乙方(贷款人):
年月日
抵押人:
年月日
《借条304680305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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