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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建设质量安全措施及做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17:09:2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校舍建设质量安全措施及做法

(一)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设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勘察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勘察文件应经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三)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和执业资格,设计文件应经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应审查合格,设计变更应符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四)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配备配足项目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安全职责,科学有序组织施工。要强化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强化建筑材料进场检验,切实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必须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严格按照经审查的施工图和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五)监理单位要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配备技术精湛、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标准开展监理,确保监理工作质量,努力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和水平。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监理日志和监理报告必须详尽、真实。

(六)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校安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或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责任人履职不到位的,要按动态管理办法规定予以质量安全动态记分。

各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站:

为提高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安工程”)及保障性住房工程(含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下同)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切实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真正把中小学校舍建成最牢固、最安全、最放心的建筑,让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11]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意见》(闽建建[2011]1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安工程及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清目标

校安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是民生、民心工程,是为民办实事项目,其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各层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统一认识,把加强校安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监督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措施有力。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安全,坚持质量标准和安全预防为主,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规范、标准要求,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坚决避免出现豆腐渣工程,努力建设优质工程。

二、强化监管,狠抓工程结构安全、确保主要使用功能质量

(一)加强工程监管服务。“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大规模推进保障性住房及校安工程建设工作,工程建设任务重、规模大、投资多、时间紧,监管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层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主动融入,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监管工作中去。要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发挥监管队伍技术优势,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和帮助,督促各方主体加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切实履行主体职责。

(二)加强混凝土结构工程实测实量。积极开展对校安工程、保障性住房结构工程质量专项督查,完善混凝土结构检查验收方法,加强混凝土实体强度监督抽测,强化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建设)单位复查、监管部门抽查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保证主体结构工程质量。

(三)展开质量通病专项整治。通过技术引导和加强监管等措施多渠道治理渗漏水、楼板及墙体裂缝等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质量通病。

(四)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贯彻落实《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闽建建[2010]74号),提高监督人员监督执法和技术业务水平,严格执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规定》,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抽测,并结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公布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信息。

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参与校安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必须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程安全质量责任约束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一)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设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勘察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勘察文件应经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三)设计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和执业资格,设计文件应经相应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应审查合格,设计变更应符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四)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配备配足项目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安全职责,科学有序组织施工。要强化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强化建筑材料进场检验,切实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必须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并严格按照经审查的施工图和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五)监理单位要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配备技术精湛、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标准开展监理,确保监理工作质量,努力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和水平。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监理日志和监理报告必须详尽、真实。

(六)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校安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或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责任人履职不到位的,要按动态管理办法规定予以质量安全动态记分。

四、引导沟通,争先创优

充分调动参建各方的工程创优积极性,引导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共同参与,提高品牌意识、创优意识。

(一)要加强施工现场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宣传,同时加大“闽江杯”省优质工程和“刺桐杯”市优质工程创建力度,积极推广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各方主体创优意识和品牌意识。

(二)要在校安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施工过程中努力创建一批优质工程和示范工地,充分发挥样板引路的作用,带动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五、加强层级检查与指导

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将根据《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层级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泉质安监〔2010〕10号)的要求,对各县(市、区)校安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层级检查与指导。对措施不力、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查处;对争先创优、措施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近年来,泉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台了关于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细化的有关文件,请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到我站网站()访问学习,并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

小学校舍安全措施

夜间施工质量及安全措施

冬雨质量安全措施

质量进度安全措施

质量安全措施(监理)

XX收费站安全措施和做法

保证工期质量安全措施

施工组织质量安全措施

校舍建设方面

公路收费站安全措施和做法—汇报

校舍建设质量安全措施及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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