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湘工职组字„2015‟5号
关于开展“戴党徽、亮身份、做表率”
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院属各党总支、学生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强化我院学生党员的教育与管理,促进学生党员树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广大青年学生中的先锋引领作用,不断创先进、做表率,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学生党员中开展“戴党徽、亮身份、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戴党徽、亮身份、做表率。
二、活动意义
通过佩戴党徽徽章,亮出党员身份,增强党员意识,接受群众监督,争做学生表率。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2016年12月
三、活动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活动安排
(一) 启动仪式
1、授党徽,明义务。由领导给各系学生党员代表授予并佩戴党徽。
2、敬党徽,温誓词。全体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佩戴党徽徽章,面向党旗重温入党誓词。
3、听党课,履行动。通过下发学习资料、邀请有关专家、领导讲党课等形式对学生党员进行再培训与教育。
(二)活动开展
1、全体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应每天佩戴党徽徽章。党徽徽章统一佩戴在左胸前醒目位置。若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徽徽章置于其他徽章的上方佩戴。
2、党徽徽章由学院组织人事处统一发放,各系党总支(部)负责领取、配发与管理。党徽徽章丢失或损坏,党员个人应及时向所在的学生党支部报告,并递交书面补办申请,各党支部书记核实后予以补发。党徽徽章首次发放由学院出钱购买,补发由个人出钱购买。
3、党徽徽章限于党员本人佩戴,严禁出借非党人员佩戴。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并经查属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严肃处理。
五、活动要求
1、各系党总支书记是此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本系学生党员佩戴党徽工作的组织、指导、管理和监督。
2、各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可结合工作实际,指导学生党支部自行开展“学生党员宿舍亮身份”等有关特色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党员“戴党徽、亮身份、做表率”活动形成常态,长期坚持,进一步增强党员角色意识和自律意识,树立党员良好形象。
组织人事处 2015年11月11日
关于开展“佩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