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权
通常,印尼的土地有的有证书,有的没有。
根据土地法,土地拥有证明以土地所有权证书为依据。
土地所有权包括:
1.
2.
3.
4.建筑使用权和建筑使用权证书 工业土地使用权和工业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证书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证书
5.土地经营管理权和土地经营管理权证书
所有权证是某人 对某块土地的合法的完全的法律证明。
上述没有证书的土地属所有权不明(可能出现争议)。
不需要土地所有权的,例如国家土地、农民耕地、未开垦地、苏丹(国王)地,等等 对没有土地权的土地的使用需取得土地管理人的同意。
在PPAT(土地文件管理处)面前偿还土地占有人赔偿费,然后PPAT(土地文件管理处)将发出权利解除 正式文件和土地权申请文件,这些文件将上报BPN(国家建设部)申请土地所有权。在当地BPN(国家建设部)上将有大笔花费(可向PPAT咨询),并可能重新申请,通过时间可长可短(通常一年以上),此司法程序无论愿意否必须执行。
所有权申请结束后,BPN(国家建设部)将通知执行管理的PPAT(土地文件管理处)。 所以,要选择我们可以信赖的PPAT(土地文件管理处)。
《关于土地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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