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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年度基层事务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3 03:50:3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市民政局年度基层事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牢牢把握“以现代民政为抓手,夯实基础快发展,改革创新求突破”的工作思路,攻坚克难,拼搏创新,顺利完成全年78项重点工作目标,为建设美丽高邮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体系,提升利民惠民服务水平

1、老龄事业全面发展。强化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5个、老年助餐点20个、“农村老年关爱之家”2家、日间照料中心10家,创成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2家,全市共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15个,城区实现全覆盖、农村覆盖率达94.3%。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从500名增至700名,在开发区、城南新区、送桥镇为新增200名失能、失独及高龄特困老人试点提供服务。健全市、镇、村三级老龄组织网络,成立“市老龄协会”,在菱塘回族乡、临泽镇、送桥镇、卸甲镇、汤庄镇、高邮镇成立乡镇老龄协会。开展“敬老爱心工程”,为城区260名80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就浴服务。落实“尊老金”制度,向全市2.58万名老人发放“尊老金”2064万元。全年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2000多份。组织开展“孝亲敬老之星”推选活动,我市3人获XX市“孝亲敬老之星”称号,2人获江苏省“百佳孝星”称号。

2、养老机构规范管理。加强敬老院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全市农村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实现全覆盖,全部达省一星以上标准。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全市所有社会福利机构进行了消防培训和安全大检查,针对问题逐一整改,投入资金300万元用于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实现敬老院消防全达标。

3、福企管理严格把关。全市共有福利企业97家,职工总数达9711人,安置残疾职工2957人,占职工总数30.45%。组织开展福利企业年审,对2014年度100家福利企业进行了摸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规范化管理和残疾职工各项待遇落实情况,有效维护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4、福彩销售稳中求进。按照“强化日常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全力打造阳光福彩”的思路,稳住电脑票销售,重振刮刮乐彩票市场,提升中福在线业绩,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6906万元,其中电脑票2699万元,“快3”3111万元,“即开票”183万元,“中福在线”913万元。

5、慈善工作成效明显。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工作方针,广泛宣传慈善文化,5月17日,召开“5•19慈善一日捐”特殊困难家庭资助仪式,募集慈善资金817.37万元。积极履行“安老、扶幼、助残、助学、助医、济困”的慈善宗旨,组织八大慈善救助项目,发放慈善救助金771.08万元,保持了“五星慈善高邮”荣誉。

(二)全面深化基层群众自治体系,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1、加大和谐社区创建力度。深入开展“四级争创、分档晋级”活动,下发《关于明确省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和达标创建工作目标和标准的通知》,细化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御码社区、九园社区创成省和谐示范社区,创XX市和谐示范社区8个,高邮街道被表彰为省和谐社区示范街道,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分别达90%、85%。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新建社区综合网络服务平台5家、社区网站2个。

2、推进社区用房达标建设。1月7日、8日,牵头组织财政局、房管局、规划局,对第二批申报验收的城乡社区进行达标验收,城区社区共有4家,农村社区共有20家,验收合格21个,发放第二批以奖代补资金425万元。11月26日,对未达标的临泽镇果林社区、周山镇杨庙社区、龙虬镇龙虬社区进行了达标扫尾验收,城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标94%、集镇社区达标全覆盖。

3、建立“政社互动”机制。年初,下发《关于上报“政社互动”工作委托协议书及双向履约评估表的通知》,指导第一批试点的7个乡镇(园区)(高邮街道、开发区马棚街道办事处、送桥镇、临泽镇、卸甲镇、三垛镇、车逻镇)抓紧做好协议签订及双向评估工作;5月,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政社互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未开展“政社互动”工作的6个乡镇(龙虬镇、汤庄镇、甘垛镇、界首镇、周山镇、菱塘回族乡)全面推行“政社互动”,年底实现全覆盖。

4、推进社区“减负增效”。2月,我市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服务群众效能的六项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全市社区减负工作,在乡镇(园区)成立了领导协调机构,进一步厘清社区依法工作事项、规范社区印章使用、精简社区台账、清理各类创建达标评比活动、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确保社区减负“六项规定”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5、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3月11日,组织赴XX市、XX市调研学习社区建设工作经验和先进理念。4月29日,召开了城乡社区居民需求服务项目交流会,邀请扬大薛平教授进行公益创投业务培训。积极引导广大社会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3月3日,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4月,组织148人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参考率达95%以上。10月,组织67人参加省社会工作职业技能考试。12月22日-27日,组织城区16个社区和部分乡镇社区负责人共45人赴上海复旦大学参加社区建设研修提升班。

6、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全市共有社会组织350个,其中社团168个,民非182个。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全年直接登记社会组织64个。加快对社会组织的评估,32家社会组织获得等级评估,已获得评估等级的共128家,评估率50.6%。发挥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作用,已入驻孵化社会组织17家。推动志愿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新登记成立四叶草助残志愿者、红星志愿者协会,多次组织志愿者协会活动,弘扬了志愿服务和公益慈善精神。引导社会组织参加XX市第三届社区公益创投大赛,4个公益创投项目获上级16万元资助。开展我市首届公益创投大赛,立项10个并资助创投资金30万元。与市优办组织对涉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开展“回头看”,切实做到政会分开、财产独立、人员分离、职能分开。加强社会组织活力建设,组织两批15家社会组织参加了“送健康送文艺”进乡镇敬老院活动,让五保老人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7、完善村规民约。5月,对全市175个行政村20个左右村规民约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XX市村规民约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调研报告》。6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意见》,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充分认识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三)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保障改善民生

1、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坚持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实施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7月1日起,城市低保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50元,全市共保障618户1287人,人均月补差310.89元,年发放低保金459.22万元;农村低保从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410元,全市共保障4896户11632人,人均月补差203.94元,年发放低保金2589.98万元。实行动态管理,城市每月审核一次,新增37户81人、退出61户120人;农村每季度审核一次,新增299户794人、退出611户1460人。规范低保运行管理机制,保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有效运行,全市每个村、社区均设立“民生公示栏”,确保低保工作公开透明。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制定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一门受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全市乡镇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一门受理”窗口实现全覆盖。按每户每月25元的标准,向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实物券”12.84万元;按每户每年80元的标准,向城区低保对象发放水贴3.424万元。

2、特殊群体保障有力。落实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市共保障孤儿173人,其中社会散居158人、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15人,从7月1日起,集中供养、社会散居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610元、968元,年发放生活保障金176.72万元。全市共保障农村五保对象4523人,其中集中供养2651人,分散供养1872人,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600元,共发放保障金2353万元。全市共保障城市“三无”老人99人,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240元,年发放保障金115.45万元。

3、医疗救助便民利民。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554万元,封顶线提高至9万元,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救助比例从65%提高至70%。保持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正常运行,向14.6万人次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发放救助金877.62万元,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三无”老人、孤儿、计生特困家庭共18922人参保参合费用257.41万元,全年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1135万元。

4、急难救助全面落实。落实急难家庭救助政策,设立专项基金500万元,全市共救助急难家庭235户,发放救助金224.5万元,其中即时救助93户55.5万元,医疗专项救助142户169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开展临时生活救助,按照困难程度、困难原因等情况给予100—1000元不等的生活救助,全年共救助困难对象7127户,发放临时救助金265.96万元。

5、灾害救助应急有序。5月12日是我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科学救灾、依法应对”,组织开展系列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在九元社区举行“江苏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授牌仪式;在南海中学组织防震防火紧急疏散演练;特邀地震专家到武安社区开展防灾救灾知识讲座,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建立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制度,设立107万元专项资金,实现全覆盖。修订《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救灾值班制度,确保灾后12小时内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措施。

6、春节慰问普惠于民。春节前夕,我市组织7个慰问小组,对驻邮部队官兵、优抚对象、老党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孤儿、重大疾病患者、敬老院、市儿童福利院、荷花塘特殊学校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85.54万元,让困难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2月10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炯来邮走访慰问送桥镇、菱塘回族乡敬老院和4户困难对象,并送上慰问金。2月11日,省民政厅侯学元厅长来邮走访慰问龙虬镇、开发区敬老院和5户困难对象,并送上慰问金。2月16日,XX市委常委姚苏华等领导慰问汤庄镇4户困难家庭、敬老院,并送上了慰问金和慰问品。

(四)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着力增强服务社会功能

1、婚姻登记规范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以宣传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收养法》为重点,依法办理婚姻、收养登记。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6619对,离婚登记1201对,补发婚姻登记证1108对,证明4403件,免除相关费用16.8万元,办理收养登记63件,无一违规违法登记,无一起婚姻、收养登记投诉,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均保持100%。对全市2005年以前、13万对近4000卷乡镇婚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移交市档案馆,完成1994—2005年近7万条婚姻登记信息计算机录入,实现全国联网。

2、殡葬改革稳步推进。普惠制殡葬政策全面实施到位,积极推进惠民殡葬改革,按照“从困难群体,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积极推行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原则,在免除基本火化费680元,免费提供一只300元以内的骨灰盒基础上,今年新增免除遗体运输费120元、遗体冷藏费300元,合计减免四项基本服务费1400元,为6343名群众免除费用742.42万元。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暨优质服务月活动,在殡葬单位开展以“文明、惠民、便民、利民”为主题的优质服务活动,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墓园着力做好环境整治,清明节有序接待祭扫群众10万人次以上;高邮馆、临泽馆抓好殡仪服务,全年火化遗体6743具。全面推动乡镇公墓(骨灰堂)规范化建设,多管齐下遏制乱埋乱葬行为发生。

3、流浪乞讨依法救助。全面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困境未成年人保障工作,出台《XX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实施分类保障到位。组织“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生活无着人员街面巡查和应急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救助人员的基本利益,共救助社会流浪乞讨人员228人次,其中精神病人29人次,未成年人3人,36名贫困重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得到了医疗救助。

4、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1月26日,召开全市地名命名规范化工作协调会,在对现有地名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清理不规范的地名命名。2月12日,我局召开全市地名命名专家评审会,就目前我市亟需变更命名的38条道路进行研讨。5月,通过地名专家评审、社会公开征集等程序,由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地名命名申请,统一报送至市政府命名审批,赋予新命名的地名文化内涵和时代特征。强化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全年共办理小区18个、道路36个、巷道6个。

5、做好平安边界工作。3月,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我市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意见》。10月,开展高邮邗江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组织实施界桩更换工作,做好调查摸底及更换准备工作,确保按序时进度有效展开。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牢牢把握“以现代民政为抓手,夯实基础快发展,改革创新求突破”的工作思路,攻坚克难,拼搏创新,顺利完成全年78项重点工作目标,为建设美丽高邮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体系,提升利民惠民服务水平

1、老龄事业全面发展。强化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5个、老年助餐点20个、“农村老年关爱之家”2家、日间照料中心10家,创成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2家,全市共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15个,城区实现全覆盖、农村覆盖率达94.3%。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从500名增至700名,在开发区、城南新区、送桥镇为新增200名失能、失独及高龄特困老人试点提供服务。健全市、镇、村三级老龄组织网络,成立“市老龄协会”,在菱塘回族乡、临泽镇、送桥镇、卸甲镇、汤庄镇、高邮镇成立乡镇老龄协会。开展“敬老爱心工程”,为城区260名80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就浴服务。落实“尊老金”制度,向全市2.58万名老人发放“尊老金”2064万元。全年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2000多份。组织开展“孝亲敬老之星”推选活动,我市3人获XX市“孝亲敬老之星”称号,2人获江苏省“百佳孝星”称号。

2、养老机构规范管理。加强敬老院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全市农村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实现全覆盖,全部达省一星以上标准。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全市所有社会福利机构进行了消防培训和安全大检查,针对问题逐一整改,投入资金300万元用于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实现敬老院消防全达标。

3、福企管理严格把关。全市共有福利企业97家,职工总数达9711人,安置残疾职工2957人,占职工总数30.45%。组织开展福利企业年审,对2014年度100家福利企业进行了摸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规范化管理和残疾职工各项待遇落实情况,有效维护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4、福彩销售稳中求进。按照“强化日常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全力打造阳光福彩”的思路,稳住电脑票销售,重振刮刮乐彩票市场,提升中福在线业绩,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6906万元,其中电脑票2699万元,“快3”3111万元,“即开票”183万元,“中福在线”913万元。

5、慈善工作成效明显。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工作方针,广泛宣传慈善文化,5月17日,召开“5•19慈善一日捐”特殊困难家庭资助仪式,募集慈善资金817.37万元。积极履行“安老、扶幼、助残、助学、助医、济困”的慈善宗旨,组织八大慈善救助项目,发放慈善救助金771.08万元,保持了“五星慈善高邮”荣誉。

(二)全面深化基层群众自治体系,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1、加大和谐社区创建力度。深入开展“四级争创、分档晋级”活动,下发《关于明确省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和达标创建工作目标和标准的通知》,细化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御码社区、九园社区创成省和谐示范社区,创XX市和谐示范社区8个,高邮街道被表彰为省和谐社区示范街道,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分别达90%、85%。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新建社区综合网络服务平台5家、社区网站2个。

2、推进社区用房达标建设。1月7日、8日,牵头组织财政局、房管局、规划局,对第二批申报验收的城乡社区进行达标验收,城区社区共有4家,农村社区共有20家,验收合格21个,发放第二批以奖代补资金425万元。11月26日,对未达标的临泽镇果林社区、周山镇杨庙社区、龙虬镇龙虬社区进行了达标扫尾验收,城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达标94%、集镇社区达标全覆盖。

3、建立“政社互动”机制。年初,下发《关于上报“政社互动”工作委托协议书及双向履约评估表的通知》,指导第一批试点的7个乡镇(园区)(高邮街道、开发区马棚街道办事处、送桥镇、临泽镇、卸甲镇、三垛镇、车逻镇)抓紧做好协议签订及双向评估工作;5月,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政社互动”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未开展“政社互动”工作的6个乡镇(龙虬镇、汤庄镇、甘垛镇、界首镇、周山镇、菱塘回族乡)全面推行“政社互动”,年底实现全覆盖。

4、推进社区“减负增效”。2月,我市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服务群众效能的六项规定”工作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全市社区减负工作,在乡镇(园区)成立了领导协调机构,进一步厘清社区依法工作事项、规范社区印章使用、精简社区台账、清理各类创建达标评比活动、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确保社区减负“六项规定”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5、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3月11日,组织赴XX市、XX市调研学习社区建设工作经验和先进理念。4月29日,召开了城乡社区居民需求服务项目交流会,邀请扬大薛平教授进行公益创投业务培训。积极引导广大社会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3月3日,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4月,组织148人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参考率达95%以上。10月,组织67人参加省社会工作职业技能考试。12月22日-27日,组织城区16个社区和部分乡镇社区负责人共45人赴上海复旦大学参加社区建设研修提升班。

6、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全市共有社会组织350个,其中社团168个,民非182个。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全年直接登记社会组织64个。加快对社会组织的评估,32家社会组织获得等级评估,已获得评估等级的共128家,评估率50.6%。发挥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作用,已入驻孵化社会组织17家。推动志愿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新登记成立四叶草助残志愿者、红星志愿者协会,多次组织志愿者协会活动,弘扬了志愿服务和公益慈善精神。引导社会组织参加XX市第三届社区公益创投大赛,4个公益创投项目获上级16万元资助。开展我市首届公益创投大赛,立项10个并资助创投资金30万元。与市优办组织对涉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开展“回头看”,切实做到政会分开、财产独立、人员分离、职能分开。加强社会组织活力建设,组织两批15家社会组织参加了“送健康送文艺”进乡镇敬老院活动,让五保老人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7、完善村规民约。5月,对全市175个行政村20个左右村规民约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XX市村规民约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调研报告》。6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意见》,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充分认识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三)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保障改善民生

1、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坚持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实施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7月1日起,城市低保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50元,全市共保障618户1287人,人均月补差310.89元,年发放低保金459.22万元;农村低保从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410元,全市共保障4896户11632人,人均月补差203.94元,年发放低保金2589.98万元。实行动态管理,城市每月审核一次,新增37户81人、退出61户120人;农村每季度审核一次,新增299户794人、退出611户1460人。规范低保运行管理机制,保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有效运行,全市每个村、社区均设立“民生公示栏”,确保低保工作公开透明。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制定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一门受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全市乡镇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一门受理”窗口实现全覆盖。按每户每月25元的标准,向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实物券”12.84万元;按每户每年80元的标准,向城区低保对象发放水贴3.424万元。

2、特殊群体保障有力。落实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市共保障孤儿173人,其中社会散居158人、儿童福利院集中养育15人,从7月1日起,集中供养、社会散居养育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610元、968元,年发放生活保障金176.72万元。全市共保障农村五保对象4523人,其中集中供养2651人,分散供养1872人,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600元,共发放保障金2353万元。全市共保障城市“三无”老人99人,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240元,年发放保障金115.45万元。

3、医疗救助便民利民。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筹集医疗救助资金1554万元,封顶线提高至9万元,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救助比例从65%提高至70%。保持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正常运行,向14.6万人次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发放救助金877.62万元,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三无”老人、孤儿、计生特困家庭共18922人参保参合费用257.41万元,全年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1135万元。

4、急难救助全面落实。落实急难家庭救助政策,设立专项基金500万元,全市共救助急难家庭235户,发放救助金224.5万元,其中即时救助93户55.5万元,医疗专项救助142户169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开展临时生活救助,按照困难程度、困难原因等情况给予100—1000元不等的生活救助,全年共救助困难对象7127户,发放临时救助金265.96万元。

5、灾害救助应急有序。5月12日是我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科学救灾、依法应对”,组织开展系列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在九元社区举行“江苏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授牌仪式;在南海中学组织防震防火紧急疏散演练;特邀地震专家到武安社区开展防灾救灾知识讲座,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建立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制度,设立107万元专项资金,实现全覆盖。修订《X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救灾值班制度,确保灾后12小时内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措施。

6、春节慰问普惠于民。春节前夕,我市组织7个慰问小组,对驻邮部队官兵、优抚对象、老党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孤儿、重大疾病患者、敬老院、市儿童福利院、荷花塘特殊学校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85.54万元,让困难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2月10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炯来邮走访慰问送桥镇、菱塘回族乡敬老院和4户困难对象,并送上慰问金。2月11日,省民政厅侯学元厅长来邮走访慰问龙虬镇、开发区敬老院和5户困难对象,并送上慰问金。2月16日,XX市委常委姚苏华等领导慰问汤庄镇4户困难家庭、敬老院,并送上了慰问金和慰问品。

(四)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着力增强服务社会功能

1、婚姻登记规范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以宣传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收养法》为重点,依法办理婚姻、收养登记。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6619对,离婚登记1201对,补发婚姻登记证1108对,证明4403件,免除相关费用16.8万元,办理收养登记63件,无一违规违法登记,无一起婚姻、收养登记投诉,婚姻、收养登记合格率均保持100%。对全市2005年以前、13万对近4000卷乡镇婚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移交市档案馆,完成1994—2005年近7万条婚姻登记信息计算机录入,实现全国联网。

2、殡葬改革稳步推进。普惠制殡葬政策全面实施到位,积极推进惠民殡葬改革,按照“从困难群体,分步实施,逐步推开,积极推行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原则,在免除基本火化费680元,免费提供一只300元以内的骨灰盒基础上,今年新增免除遗体运输费120元、遗体冷藏费300元,合计减免四项基本服务费1400元,为6343名群众免除费用742.42万元。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暨优质服务月活动,在殡葬单位开展以“文明、惠民、便民、利民”为主题的优质服务活动,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墓园着力做好环境整治,清明节有序接待祭扫群众10万人次以上;高邮馆、临泽馆抓好殡仪服务,全年火化遗体6743具。全面推动乡镇公墓(骨灰堂)规范化建设,多管齐下遏制乱埋乱葬行为发生。

3、流浪乞讨依法救助。全面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困境未成年人保障工作,出台《XX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实施分类保障到位。组织“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生活无着人员街面巡查和应急救助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救助人员的基本利益,共救助社会流浪乞讨人员228人次,其中精神病人29人次,未成年人3人,36名贫困重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得到了医疗救助。

4、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1月26日,召开全市地名命名规范化工作协调会,在对现有地名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清理不规范的地名命名。2月12日,我局召开全市地名命名专家评审会,就目前我市亟需变更命名的38条道路进行研讨。5月,通过地名专家评审、社会公开征集等程序,由各乡镇(街道、园区)进行地名命名申请,统一报送至市政府命名审批,赋予新命名的地名文化内涵和时代特征。强化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全年共办理小区18个、道路36个、巷道6个。

5、做好平安边界工作。3月,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我市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的意见》。10月,开展高邮邗江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组织实施界桩更换工作,做好调查摸底及更换准备工作,确保按序时进度有效展开。

(五)构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1、优抚政策全面落实。连续18年实施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7月1日起提高32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全年共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3900多万元,确保按时足额打卡发放到位。为3名参战退役人员、5名带病回乡退伍人员、227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老兵、7名60周岁烈士子女新办了生活补助。按照年13811元的标准,兑现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做好846名在乡老复员军人遗属定补发放工作。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完善“一站式”结算服务,为29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参保参合,向782人次发放住院医疗补助金68.46万元。加快重点优抚对象信息数据库建设,为全市5811名优抚对象办理了抚恤补助证,全年换发、补发《烈士证明书》6份,《残疾军人证》10本。建立重点优抚对象慰问机制,发放慰问金240万元。全面落实优抚对象“三免费”优待政策,并分别下发通知,全市32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体检。

2、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下发《关于加强乡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的意见》,确保烈士纪念设施庄严整洁。清明节期间,烈士陵园接待祭扫革命烈士墓8万多人次,9月30日举行烈士公祭仪式,在邮四套班子领导、机关部门单位、社会各界人士800多人参加活动。

3、最后一役纪念馆扬名全国。自2014年12月26日开馆以来,积极发挥教育基地作用,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已接待中央、省、扬州各级媒体和各级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界群众达8万人次,8月被国务院列入“第二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为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市委、市政府对纪念馆及周边地块进行了重新规划,启动“三大广场”建设工程,12月26日举行了胜利广场一期工程竣工仪式。

4、退役安置城乡一体。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共接收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367人,其中城镇兵117人、农村兵250人。实行城乡一体化安置,补助金同标准执行,共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生活补助费1167.66万元。依法妥善安置符合就业条件12人(其中11人岗位安置,1人选择自主就业)。抓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327名退役士兵参加培训,参训率达86%,结业率、资格证书获取率均达98%,就业率达95%。2015年秋季共接收退役士兵244人,已有196人参加教育培训。切实抓好军休服务管理,开展“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创建活动,确保“两个待遇”得到落实。

5、双拥创建成果巩固。年初,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双拥工作意见和考核实施细则,明确了全年双拥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召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和双拥联席会2次。广泛开展双拥和国防教育宣传活动,利用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进行双拥和国防教育宣传,在村、社区建设青年民兵之家,设立“国防角”,发送公益宣传短信1万条。春节、八一期间,市领导分别走访了驻邮部队官兵、军干所老同志等,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队到乡镇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品、慰问金,向优抚对象送年画、春联2100余副。“双拥活动月”、“庆八一”、抗战纪念日和国防教育日期间,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举行军民联欢文艺演出,印发慰问信,组织开展专题国防讲座等活动,营造了军政军民团结的浓厚氛围。12月28日,市领导参加了“海军雄鹰团”命名50周年活动,积极协调开展海军“高邮湖”舰军地结对共建、筹备入列工作。

六、夯实部门综合能力体系,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1、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党员示范岗”、“为党增光辉”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关注民生、善待百姓,认真落实好各项民生保障政策,着力破解群众急盼急需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敢于打破常规,树立超前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水平,努力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2、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XX市委20条实施意见、XX市委15条实施意见,组织学习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积极打造廉政文化阵地,抗日战争最后一役纪念馆于11月被命名为“XX市纪委廉政文化示范点”。

3、大力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制定《2015年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意见》,确保法治工作有序落实;加强制度建设,新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明确文件制定的计划、起草等具体程序;修订完善了《行政审批工作规定》、《行政处罚实施规定》。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向社会集中公布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清单,指导窗口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全年办理行政许可62件、行政确认10793件、行政给付27789件、其他权力45件。

4、认真做好信访、计财、群团等工作。切实增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96件,处理举报件16起,网上信访104件,阳光信访24件,接待群众来访114人次,一次性办结率100%。科学合理编制民政财务预决算,加强统计台账信息化建设,严格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对低保、优抚、福彩公益金等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督查,确保民政资金安全使用。积极向上争取国资,全年到账资金7883.35万元,其中争取项目资金3417.83万元,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2600万目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基本满意率100%。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队伍建设,6月完成第六届团支部改选,组织参加机关工委庆七一文艺汇演,开展庆十一系统文体活动、与教育、城建部门团组织联合举办圣诞相亲联谊会等活动,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成立单位职工互助互济会,有力提升了群团组织活力和服务民政事业发展的功能。

市民政局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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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年度民政事务的工作总结(优秀)

市民政局信访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年度基层事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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