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季办理毕业证的通知
2008年通过成人高考及2007年通过成人高考但未上报毕业资料的、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交清全部学费的同学请主动与成教科宋荣和老师联系(电话:85338645),以便按时上报毕业生资料,以免耽误毕业证办理和学历大专毕业证注册工作。
依照总院毕业证办理的相关通知精神,2012年春季毕业生资格审查要符合下列条件:
1、2008年以前通过成人高考的2009级及以前的学生;
2、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实践环节,成绩及格;
3、按总院规定在新华社各地分社图片中心采集并上传照片;
4、缴清学费。
以上条件其中之一不符合者,不予上报毕业生资料,不予办理毕业证。
各学期成绩在函授大专班主任老师处查询:
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机电一体化专业:宋荣和老师;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郭莉萍老师
教育部规定:2012年毕业电子照片全部采用新华图片社采集,办理毕业证需向函授站提交两张新华图片社采集的纸质照片。
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成教科
2011.10.11
《春季办理毕业证相关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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