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员(司机)安全协议书
甲方: 部 乙方:
为确保
部(专卖店)油品配送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甲乙双方共同达成以下安全协议:
乙方在经营部(专卖店)工作期间,指定为配送车辆(车牌号:
)的安全责任人,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要求,全面负责配送车辆安全工作,并承诺达到以下要求:
1.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的规章规则,按规定正确驾驶操作,安全行车。
2. 驾驶证要按时年审,如因驾驶证未按时年审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责任。
3. 乙方必须确保配送车辆通过有关部门年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年检不合格的,不能出车,并把情况及时上报甲方处理。
4. 应经常清洁保养车辆,保持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定期参加安全学习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岗位技能。
5. 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超速驾车,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由乙方独自承担责任。
6. 乙方违反《安全十大禁令》酿成事故的,由乙方独自承担责任。
7. 未经允许不得私自驾车离开经营部(专卖店),上班时间内若确有要事离开经营部(专卖店),须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离开;
外出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经营部调度员(兼职安全员),并说明原因。
8. 出车前、收车后,必须及时对配送车辆进行检查,带病车辆不得上路,要保管、保养好自己驾驶的车辆。行车中,必须时刻注意路面情况及车辆的安全动态,保证车辆行驶和停放的安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100%扣罚当月奖金。
9. 车辆发生责任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按交通部门事故程序进行处理,要书面报告甲方,并由甲方上报润滑油销售中心,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金额视情况由驾驶员赔偿,全责赔偿100%,主责赔偿70%,同等责任赔偿50%,次责赔偿30%,无责免赔)。
10. 必须妥善保管各种随车证件和工具、消防器材等。 11. 乙方须在本系统内指定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需在本系统外加油站加油的,须报甲方批准。
12. 必须如实填报费用,禁止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建议中心解除劳动合同。
1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定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签名)
年 1 月 1 日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