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必备资料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为方便建设单位办理环评及环评审批手续,请备齐下列资料:
1、建设项目环评申请
(1)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投资、项目使用面积。
(2)生产企业项目:建设内容(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原料、产品存储区等)、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3)房地产项目: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
2、项目生产设备、设施、原辅材料用量及主要产品。
3、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文字简述(附流程图说明)。
4、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情况: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指明周边敏感目标名称、方位、距离、被保护人数) 。
5、项目建议书批文或备案证或核准相关证明材料(发改局)。
6、土地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土地证或国土资源局证明(土地局)。
7、规划选址意见或规划局证明(规划局)。
8、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
9、其它材料:如可研报告、委托协议、政府文件等。
《建设项目环评通用资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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