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平沙派出所 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
1、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2、确定本单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畅通。
3、单位内部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4、严禁乱拉接线路和超负荷用电。
5、不违章存放易燃、可燃和易燃材料装修。
6、定期检查并检查单位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完整好用。
7、员工能熟练操作灭火器和消防栓扑救初起火灾。
8、购买使用合格的消防产品。
9、不得擅自改建、扩建、装修和改变场所的使用性质。
10、不得在场所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1、对以上问题要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巡查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改正。
承诺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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