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河北清研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开发建设的观澜墅小区商品住宅质量承诺如下:
一、工程质量等级:按现行国家验评标准为合格。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期限: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为2年。
(五)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1年
(六)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为1年
(七)楼梯间地面、楼面保修2年。
(八)灯具、开关、插座为1年。
(九)给水阀门为1年。
(十)供暖系统为2个采暖期。
三、质量保修责任
住户对商品住宅验收完毕,接收钥匙之日即为该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日期;也是本保证书签订日期,住宅保修期自次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维修电话。
(一)本公司承诺保修的项目和内容,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七日内进行维修。
(二)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下水、暖气管道漏水,电器设备故障造成停电等)。本公司接到通知后,及时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承包方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造成事故者承担。
(三)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或保修期内,确保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本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住宅质量保证书》未尽事项,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
四、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保证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由用户装修造成的质量缺陷等;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如爆炸、地震、战争等;
3、用户自行添置或改动的结构、设施、管道、线路设备、门窗及其他装饰装修项目等;
4、有自行拆改,除不予保修外,还不返还保证金;且对相邻构件负安全责任。住宅质量保证书每户一份,请妥善保管。
建设单位(章):河北清研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