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强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调度指挥中心〔2013〕1号
关于保安公司服务费用变更情况说明
为了适应当前市场,进一步调动保安公司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逐步提高其工作收入,经公司领导与保安公司负责人研究协商,针对保安公司(乙方)服务费做以如下调整:
1.费用变更: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原:3390元/人/月,8人,合计27120元/月, 全年325440元(叁拾贰万伍仟肆佰肆拾元整)。
调整为:3400元/人/月,8人,合计27200元/月, 全年326400元(叁拾贰万陆仟肆佰元整)。 2.支付方式:季度结算:
3.合同有效期限:自(2013)年(04)月(01)日起至(2014)年(03)月(31)日止。 请上级领导批示!
天津港强集团有限公司
调度指挥中心 2013年7月17日
《保安合同续签(优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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