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友好医院试用保证书
兹同意下列条件: 1.2.3.4.试用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计3个月。 工作单位:在 担任职务。
工作时间:每日工作八小时,如需加班,不得以任何不当理由拒绝。 薪资:依照双方协议,月支人民币 元,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凡缺勤或请假均不给薪。
5.试用:试用期应遵守公司管理规则,若任何一方对其职不满,则可随时终止试用,均无异议。
立担保书人:
年
月
日
《惠州友好医院试用保证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