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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担当不作为(教师)

发布时间:2020-03-02 03:39:5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南明区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 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一、自查自纠的对象

区教育局机关、区学资中心、区属各学校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

二、自查自纠的内容

一线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自查自纠

1.不作为:不认真上课,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认真履行职责,冷淡、粗暴对待家长等。

2.乱作为:违规在校外兼职兼课,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自行调课、停课、无故缺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随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参与赌博活动,在工作时间、公共场所打麻将;违规向家长索要财物、收受礼金礼品;工作场合抽烟、打游戏、网络聊天、做微商;不按规定执行请假制度等。

3.慢作为:上班时间迟到、早退;课堂教学常规(备教辅批改)不及时或不落实;工作中敷衍塞责,抱怨连天;做事拖拉、推卸责任,工作效率低等。

4.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6月20日——6月30日) 各学校(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发动广大干部、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省市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相关文件精神、贵阳市教育系统改进作风“十个严禁”、教职员工“五个严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要求,对照自查自纠内容,认真梳理问题开展自我检查,填写自查自纠申报表。

于2018年7月7日前根据自查自纠完成资料上交。1.填写自查申报表传电子版至年级组长,由年级组长打包传至邮箱(1021548293@qq.com);2.“整改落实情况”填写为“已整改”或“待整改”;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7月1日——7月15日) 梳理问题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的时限和要求,逐一整改落实(即填写附件

3、附件

4、附件5和附件6)。

(三)督查问责阶段(2018年7月16日——7月31日) 区教育局成立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小组,根据各学校(单位)汇总上报的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整改落实到位的学校(单位)给予表扬,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或者瞒报、漏报、不报等情况,经核实后事实清楚、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不作为不担当自查报告教师

教师岗位不作为不担当心得

不担当不作为心得体会

不作为不担当自查报告

“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总结

不担当不作为整改措施

“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总结

不作为,不担当自查自纠

不担当不作为0802

教师“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报告

关于不担当不作为(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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