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
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油田公司所属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工程专项治理整改工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要求相关单位对上报的排查问题认真进行整改,逐一查清存在问题的原因,并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项目决策制度,改进招投标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强化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在整改工作中,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责任追究。
请各单位按以上要求抓好落实,认真填写《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整改情况调查表》、《整改情况统计表》和《无法整改且已采取措施问题统计表》,并形成整改工作的阶段成效报告,分别于9月13日和11月10日前报油田公司工程专项治理办公室。
整改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本单位排查发现问题的数量、整改数量和整改率;二是按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至5000万元、500万元至3000万元、500万元以下,分类、分环节说明采取的整改措施,取得的整改效果;三是对既成事实、无法整改的问题,如事后合同、应招标未招标、确定中标人不规范等,但已采取了相应防范措施,保证今后工作中不再重复出现的问题,应具体说明采取的措施。
联 系 人:张云龙
邮箱:
附件:
1、《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整改情况调查表》
2、《整改情况统计表》
3、《已采取防范措施问题统计表》
大庆油田工程专项治理办公室
2010年9月8日
《油田公司整改工作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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