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配送合作
协 议 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经济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乙方同意,甲方负责乙方后厨所用的酒水、饮料的唯一指定配送商;
二、配送期限为年,从20年月日起,到20年月日
止;
三、价格:(详见《报价表》)
1、如遇市场行情变化和原材料成本变化,甲方有权进行价格调整,并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调价通知之日内到下次送货之前核准;
2、如遇到市场行情调价,在3天之内需要配送,则该配送不涨价,在次批配送才调整到新价格(订货量不得超过配送期内的正常使用量)。
四、订货要求:
1、乙方每次提前至少24小时向甲方相关人员直接订货,经确认后发货;
2、订货时必须注明品牌、品名、规格、数量和单位以及相关的基本要求。
3、每批订货数额最少达到3000元(开业前除外),以便甲方及时配送;
五、质量要求:
1、甲方确保产品质量和产品包装规范完好,符合国家标准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定的企业标准,并给乙方提供应有的证件等复印件(散装产品除外)。
2、乙方自己采购的货品,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要求甲方配送的违法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甲方拒绝送货。
六、退换货:
1、如出现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及时更换;
2、货到乙方必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由于乙方管理因素造成产品过期或变质,一律不得退换货;
3、乙方发现甲方的货品是假货,乙方有权按照假货价值三倍对甲方进行处罚;(乙方要求的货品除外,甲方另外开单并注明,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结算方式:。注:经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结账时不需要甲方开具发票。
八、乙方不定期给甲方提供产品库存情况,核实数量、生产日期,以利于乙方调
整产品库存。
九、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分歧或单方违约,应协商有好解决;协商未果,
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诉讼或仲裁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后,双
方再协商而定,甲方有优先供货权和续签权。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而定,以补充协议形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附:甲方产品的报价表)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