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目标责任书
1、团委书记和大队队辅导员要协助支部行政做好青年职工及学生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少先队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常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青年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
2、团委书记应根据上级团委的指示和总支的要求,负责团的工作,制定团的工作计划,引导团员青年向先进模范学习,积极开展争当“五有”新人活动、岗位建功活动,使共青团成为党的得力助手和可靠后备军。大队辅导员要制定并实施学校少先大队工作计划,指导各少先中队开展工作。
3、定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及时做好团组织的发展工作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加强团员档案管理,办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负责抓好少先大队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少先队活动。
4、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和团干部的培养,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管好用好团费。大队辅导员负责推荐优秀少先队员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搞好团队衔接工作。
5、领导少先队工作,对学生会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指导,更好地发挥共青团组织在青少年学生中的核心作用。
6、做好团带队工作;承担少先队工作的研究任务。
7、组织和安排每周一早晨升旗仪式,支持国旗下讲话,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思想教育。
8、负责组织和开展“五·四”、“六·一”、“一二·九”等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
昌吉市四中团委、少先大队
责任人(签字):
《团支部书记、少先大队辅导员目标管理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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